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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规范结果的决定


  市农业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NY0001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市农业局

JNCF-NY0002

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或未按规定生产种子

市农业局

JNCF-NY0003

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或未按规定经营种子

市农业局

JNCF-NY0004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

市农业局

JNCF-NY0005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实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

市农业局

JNCF-NY0006

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市农业局

JNCF-NY0007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市农业局

JNCF-NY0008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市农业局

JNCF-NY0009

伪造、涂改标签或者实验、检验数据

市农业局

JNCF-NY0010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市农业局

JNCF-NY0011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市农业局

JNCF-NY0012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市农业局

JNCF-NY0013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实验

市农业局

JNCF-NY0014

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

市农业局

JNCF-NY0015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或已撤消登记的农药

市农业局

JNCF-NY0016

农药登记证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农药

市农业局

JNCF-NY0017

生产、经营包装袋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市农业局

JNCF-NY0018

不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

市农业局

JNCF-NY0019

假冒、伪造、转让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

市农业局

JNCF-NY0020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市农业局

JNCF-NY0021

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

市农业局

JNCF-NY0022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过期农药

市农业局

JNCF-NY0023

假冒授权品种的

市农业局

JNCF-NY0024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

市农业局

JNCF-NY0025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档案

市农业局

JNCF-NY0026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

市农业局

JNCF-NY0027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

市农业局

JNCF-NY0028

伪造、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

市农业局

JNCF-NY0029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

市农业局

JNCF-NY0030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

JNCF-NY0031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市农业局

JNCF-NY0032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

市农业局

JNCF-NY0033

农产品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市农业局

JNCF-NY0034

销售的农产品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市农业局

JNCF-NY0035

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销售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

市农业局

JNCF-NY0036

销售的农产品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市农业局

JNCF-NY0037

销售的农产品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市农业局

JNCF-NY0038

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建立或不委托检测机构检测,或是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未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未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农业局

JNCF-NY0039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市农业局

JNCF-NY0040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市农业局

JNCF-NY0041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

市农业局

JNCF-NY0042

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

市农业局

JNCF-NY0043

非法进口、出口水产苗种

市农业局

JNCF-NY0044

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特许捕捉证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市农业局

JNCF-NY0045

非法捕杀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

市农业局

JNCF-NY0046

擅自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市农业局

JNCF-NY0047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超过规定范围驯养、繁殖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市农业局

JNCF-NY0048

涉及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拒绝渔政管理机构检查或者弄虚作假

市农业局

JNCF-NY0049

企事业单位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

市农业局

JNCF-NY0050

不按照规定用途开发四荒资源                                                                                                                                       

市农业局

JNCF-NY0051

未按规定办理农业植物检疫手续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市农业局

JNCF-NY0052

擅自启封换货、改变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物和植物产品作种用

市农业局

JNCF-NY0053

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或者故意毁坏封识

市农业局

JNCF-NY0054

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试验研究

市农业局

JNCF-NY0055

违反规定造成农业植物疫情扩散

市农业局

JNCF-NY0056

违反《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LY0001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市林业局

JNCF-LY0002

滥伐林木,或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市林业局

JNCF-LY0003

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等证件、文件

市林业局

JNCF-LY0004

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

市林业局

JNCF-LY0005

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等行为

市林业局

JNCF-LY0006

违法开垦林地

市林业局

JNCF-LY0007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规定完成造林任务

市林业局

JNCF-LY0008

未经批准改变林地用途

市林业局

JNCF-LY0009

违法运输木材

市林业局

JNCF-LY0010

违法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

市林业局

JNCF-LY0011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市林业局

JNCF-LY0012

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市林业局

JNCF-LY0013

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市林业局

JNCF-LY0014

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市林业局

JNCF-LY0015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森林高火险期内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市林业局

JNCF-LY0016

未按照森林防火要求建设或配置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市林业局

JNCF-LY0017

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市林业局

JNCF-LY0018

非法猎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市林业局

JNCF-LY0019

非法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市林业局

JNCF-LY0020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

市林业局

JNCF-LY0021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等证件

市林业局

JNCF-LY0022

未取得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市林业局

JNCF-LY0023

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市林业局

JNCF-LY0024

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市林业局

JNCF-LY0025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

市林业局

JNCF-LY0026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

市林业局

JNCF-LY0027

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等活动

市林业局

JNCF-LY0028

在自然保护区内挖土、采石、筑坟以及从事其他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活动

市林业局

JNCF-LY0029

擅自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

市林业局

JNCF-LY0030

外国人在境内非法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市林业局

JNCF-LY0031

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内勘探,开采矿产资源

市林业局

JNCF-LY0032

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市林业局

JNCF-LY0033

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市林业局

JNCF-LY0034

未按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市林业局

JNCF-LY0035

擅自开拆森林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

市林业局

JNCF-LY0036

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市林业局

JNCF-LY0037

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行为

市林业局

JNCF-LY0038

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市林业局

JNCF-LY0039

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市林业局

JNCF-LY0040

假冒授权品种行为

市林业局

JNCF-LY0041

未使用注册名称销售授权品种

市林业局

JNCF-LY0042

擅自进入国有林场进行养蜂、狩猎、采集、放牧

市林业局

JNCF-LY0043

未进行评估出租、转让、抵押、拍卖或者作价出资森林资源资产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SW0001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市商务局

JNCF-SW0002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市商务局

JNCF-SW0003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市商务局

JNCF-SW0004

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市商务局

JNCF-SW0005

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

市商务局

JNCF-SW0006

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市商务局

JNCF-SW0007

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

市商务局

JNCF-SW0008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市商务局

JNCF-SW0009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市商务局

JNCF-SW0010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

市商务局

JNCF-SW0011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

市商务局

JNCF-SW0012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追溯等制度

市商务局

JNCF-SW0013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市商务局

JNCF-SW0014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

市商务局

JNCF-SW0015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运输肉品不符合规定

市商务局

JNCF-SW0016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市商务局

JNCF-SW0017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市商务局

JNCF-SW0018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市商务局

JNCF-SW0019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提供病害猪的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

市商务局

JNCF-SW0020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无害化处理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

市商务局

JNCF-SW0021

酒类经营者批发时未按规定使用随附单、采购酒类商品时未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书、未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

市商务局

JNCF-SW0022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或登记事项变更后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手续

市商务局

JNCF-SW0023

酒类经营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市商务局

JNCF-SW0024

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七条有关散装酒销售管理和酒类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市商务局

JNCF-SW0025

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市商务局

JNCF-SW0026

酒类经营者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情况,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

市商务局

JNCF-SW0027

成品油经营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市商务局

JNCF-SW0028

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

市商务局

JNCF-SW0029

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

市商务局

JNCF-SW0030

成品油经营企业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

市商务局

JNCF-SW0031

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走私成品油

市商务局

JNCF-SW0032

成品油经营企业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

市商务局

JNCF-SW0033

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市商务局

JNCF-SW0034

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市商务局

JNCF-SW0035

成品油经营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市商务局

JNCF-SW0036

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市商务局

JNCF-SW0037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向商务部门备案

市商务局

JNCF-SW0038

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市商务局

JNCF-SW0039

零售商促销行为违反规定

市商务局

JNCF-SW0040

市场违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文物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WH1001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市文物局

JNCF-WH1002

擅自在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占地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市文物局

JNCF-WH1003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市文物局

JNCF-WH1004

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市文物局

JNCF-WH1005

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

市文物局

JNCF-WH1006

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

市文物局

JNCF-WH1007

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

市文物局

JNCF-WH1008

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市文物局

JNCF-WH1009

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

市文物局

JNCF-WH1010

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

市文物局

JNCF-WH1011

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

市文物局

JNCF-WH1012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

市文物局

JNCF-WH1013

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市文物局

JNCF-WH1014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

市文物局

JNCF-WH1015

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

市文物局

JNCF-WH1016

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

市文物局

JNCF-WH1017

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

市文物局

JNCF-WH1018

违反《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

市文物局

JNCF-WH1019

违反《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

市文物局

JNCF-WH1020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建窑、取土、挖渠、开山、采石、凿井、开矿、毁林或擅自兴建工程以及有其他危害文物安全活动

市文物局

JNCF-WH1021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占地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

市文物局

JNCF-WH1022

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原状或进行破坏性使用

市文物局

JNCF-WH1023

擅自拓印、复制文物或违反规定拍摄电影、电视、图片

市文物局

JNCF-WH1024

在建设、生产中发现文物不采取保护措施,继续施工、生产造成文物破坏或损失

市文物局

JNCF-WH1025

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国家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其他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

市文物局

JNCF-WH1026

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内未经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擅自进行工程建设

市文物局



  市文化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WZ000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非网络游戏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0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7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8

批发、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经国务院文化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19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0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未经国务院文化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1

托运、邮寄、运输或者储存禁止经营和规定不得经营的音像制品,或者为经营上述音像制品提供场所、代理等便利条件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2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3

音像出版、批发单位批发音像制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发货凭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4

发货单位或者进货单位没有按期保存发货、进货凭证及相关票据材料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5

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个人销售音像制品未开具发票和收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6

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和从事音像制品出租业务的个人未登记出租音像制品的时间、名称和数量等事项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7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音像制品成品进口单位进口的音像制品未加贴规定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8

通过信息网络从事音像制品经营业务的单位未在其网站或者网页标明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发证部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29

通过信息网络从事音像制品经营业务的单位所经营音像制品未标明名称、出版单位、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属进口音像制品的,未同时标明进口批准文件文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0

申请人申请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业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1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2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3

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4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5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6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7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8

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39

娱乐场所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0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1

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2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电影片的制片、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影制片、进口、发行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3

摄制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电影片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4

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5

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电影摄制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6

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的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7

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8

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49

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50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51

擅自开展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或者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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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52

经营含有违禁内容的美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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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53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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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54

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55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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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56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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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57

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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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58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59

出租、转让播出时段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0

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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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61

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2

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3

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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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64

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5

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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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66

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7

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8

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69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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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0

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71

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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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2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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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3

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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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4

在广播电视实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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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5

在广播电视实施保护范围内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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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6

在广播电视实施保护范围内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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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7

在广播电视实施保护范围内栓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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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78

擅自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79

擅自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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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80

擅自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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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81

擅自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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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082

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3

违反许可规定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4

在车站、机场、商店和影视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以其它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5

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6

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转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7

涂改或者转让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8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89

未按许可规定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0

擅自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持证机构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1

违法传播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2

利用信息网络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3

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以及非法链接、集成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4

未按规定保留视听节目播放记录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5

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服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6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需终止业务,未按规定程序注销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7

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8

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099

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0

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1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2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3

未按许可规定的事项从事视频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4

开办机构的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节目总编等重要事项擅自发生变更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5

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超出规定类别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6

播放不符合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7

视频点播节目载有禁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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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108

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影视剧,未按规定报经审查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09

开办机构的播出前端未与广电行政部门视频点播业务监控系统联网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0

开办机构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未提前报原发证机关批准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1

宾馆饭店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从事宾馆饭店内视频点播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2

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3

未完整传送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4

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节目、数据、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5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传送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6

未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传送节目的完整信号,或干扰、阻碍监测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7

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原发证机关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8

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19

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0

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1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2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3

出版、进口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4

出版、进口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5

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依法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6

明知或者应知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7

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8

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29

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禁止进口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0

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1

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规定的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2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3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4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或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5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人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6

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7

出版单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8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刊期,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规定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39

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0

出版单位未依照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1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2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规定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3

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4

印刷或者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或者其他非法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5

违反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6

违反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7

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8

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49

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0

出版单位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代理批发出版物,或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1

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2

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3

出卖、出借、出租、转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4

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或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5

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本规定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6

主办单位举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未按本规定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7

张贴和散发含有禁止内容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8

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59

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0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擅自涂改、复制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1

公开宣传、陈列、销售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2

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在出版物销售前,不将出版物样本报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审验,或报送审验的出版物样本不与所销售的出版物一致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3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按期保存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4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将出版物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5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向指定的数据库管理单位提供有关数据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6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7

未经批准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擅自主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8

从事征订、储存、运输、投递、散发、附送违禁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69

印刷业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0

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1

印刷业经营者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2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3

印刷业经营者没有建立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制度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4

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5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6

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7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规定,未向所在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8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79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0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盗印他人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1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2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征订、销售出版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3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4

出版物印刷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5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6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7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8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89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0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1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2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3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4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5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6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7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8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放映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放映经营活动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199

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含有法律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0

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1

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复制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2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未经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3

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4

音像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5

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6

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7

音像出版单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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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208

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规定送交样本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09

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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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210

从事光盘复制的音像复制单位复制光盘,使用未蚀刻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的注塑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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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F-WZ021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3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4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5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6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7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8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19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0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1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2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3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4

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5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6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7

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8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29

出版或者复制境外作品,出版或者复制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合同登记

市文化执法局

JNCF-WZ0230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

市文化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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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WS0001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市卫生局

JNCF-WS0002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市卫生局

JNCF-WS0003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拒绝卫生监督

市卫生局

JNCF-WS0004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市卫生局

JNCF-WS0005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不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市卫生局

JNCF-WS0006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未取得卫生许可而擅自施工

市卫生局

JNCF-WS0007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时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008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未落实防止危害健康措施,而造成危害健康事故

市卫生局

JNCF-WS0009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10

在饮有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

市卫生局

JNCF-WS0011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

市卫生局

JNCF-WS0012

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

市卫生局

JNCF-WS0013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卫生局

JNCF-WS0014

生产、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市卫生局

JNCF-WS0015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

市卫生局

JNCF-WS0016

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有关学校教学建筑、环境、设施、场地、器材卫生要求

市卫生局

JNCF-WS0017

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

市卫生局

JNCF-WS0018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市卫生局

JNCF-WS0019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

市卫生局

JNCF-WS0020

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21

医疗机构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

市卫生局

JNCF-WS0022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23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24

医疗机构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

市卫生局

JNCF-WS0025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市卫生局

JNCF-WS0026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

市卫生局

JNCF-WS0027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市卫生局

JNCF-WS0028

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或者其他违法情形

市卫生局

JNCF-WS0029

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市卫生局

JNCF-WS0030

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市卫生局

JNCF-WS0031

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市卫生局

JNCF-WS0032

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33

放射工作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34

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35

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工作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市卫生局

JNCF-WS0036

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37

对因职业健康原因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人未做安排

市卫生局

JNCF-WS0038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

市卫生局

JNCF-WS0039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市卫生局

JNCF-WS0040

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

市卫生局

JNCF-WS0041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市卫生局

JNCF-WS0042

未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43

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44

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45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市卫生局

JNCF-WS0046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市卫生局

JNCF-WS0047

用人单位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

JNCF-WS0048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

市卫生局

JNCF-WS0049

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

市卫生局

JNCF-WS0050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051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

市卫生局

JNCF-WS0052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市卫生局

JNCF-WS0053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市卫生局

JNCF-WS0054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市卫生局

JNCF-WS0055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市卫生局

JNCF-WS0056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市卫生局

JNCF-WS0057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市卫生局

JNCF-WS0058

用人单位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

市卫生局

JNCF-WS0059

用人单位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未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市卫生局

JNCF-WS0060

用人单位未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市卫生局

JNCF-WS0061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市卫生局

JNCF-WS0062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情形,未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市卫生局

JNCF-WS0063

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未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市卫生局

JNCF-WS0064

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市卫生局

JNCF-WS0065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未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市卫生局

JNCF-WS0066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

市卫生局

JNCF-WS006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市卫生局

JNCF-WS006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6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7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市卫生局

JNCF-WS0071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072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市卫生局

JNCF-WS0073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

市卫生局

JNCF-WS0074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

市卫生局

JNCF-WS0075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

市卫生局

JNCF-WS0076

医疗机构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

市卫生局

JNCF-WS0077

医疗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市卫生局

JNCF-WS0078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市卫生局

JNCF-WS0079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市卫生局

JNCF-WS0080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市卫生局

JNCF-WS0081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市卫生局

JNCF-WS0082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市卫生局

JNCF-WS0083

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市卫生局

JNCF-WS0084

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市卫生局

JNCF-WS0085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市卫生局

JNCF-WS0086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

市卫生局

JNCF-WS008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未执行国家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市卫生局

JNCF-WS0088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08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

市卫生局

JNCF-WS0090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规定,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

市卫生局

JNCF-WS009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

市卫生局

JNCF-WS0092

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规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

市卫生局

JNCF-WS0093

接种单位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

市卫生局

JNCF-WS0094

接种单位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市卫生局

JNCF-WS0095

接种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

市卫生局

JNCF-WS0096

接种单位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

市卫生局

JNCF-WS0097

接种单位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09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

市卫生局

JNCF-WS009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

市卫生局

JNCF-WS01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1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市卫生局

JNCF-WS010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造成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103

违规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

市卫生局

JNCF-WS0104

未经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105

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市卫生局

JNCF-WS0106

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

市卫生局

JNCF-WS0107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市卫生局

JNCF-WS0108

医疗卫生机构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

市卫生局

JNCF-WS0109

医疗卫生机构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

市卫生局

JNCF-WS0110

医疗卫生机构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11

医疗卫生机构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市卫生局

JNCF-WS0112

医疗卫生机构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

市卫生局

JNCF-WS0113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

市卫生局

JNCF-WS0114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

市卫生局

JNCF-WS0115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

市卫生局

JNCF-WS0116

血站、单采血浆站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

市卫生局

JNCF-WS0117

血站、单采血浆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市卫生局

JNCF-WS0118

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

市卫生局

JNCF-WS0119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20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4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6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7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29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0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4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环保部门报告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阻碍卫生、环保部门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6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要求处置医疗废物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JNCF-WS0137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造成传染病传播

市卫生局

JNCF-WS013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

市卫生局

JNCF-WS0139

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

市卫生局

JNCF-WS0140

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未依照规定采取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41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

市卫生局

JNCF-WS0142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43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

市卫生局

JNCF-WS0144

医疗卫生机构拒绝接诊病人

市卫生局

JNCF-WS0145

医疗卫生机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

市卫生局

JNCF-WS0146

医疗机构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市卫生局

JNCF-WS0147

医疗机构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148

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市卫生局

JNCF-WS014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市卫生局

JNCF-WS015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15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

市卫生局

JNCF-WS015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卫生局

JNCF-WS0153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市卫生局

JNCF-WS0154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市卫生局

JNCF-WS0155

三级、四级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156

违反规定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157

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

市卫生局

JNCF-WS0158

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

JNCF-WS0159

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

市卫生局

JNCF-WS0160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市卫生局

JNCF-WS0161

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市卫生局

JNCF-WS0162

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市卫生局

JNCF-WS0163

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实验档案

市卫生局

JNCF-WS0164

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

市卫生局

JNCF-WS0165

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66

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

市卫生局

JNCF-WS0167

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未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市卫生局

JNCF-WS0168

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未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市卫生局

JNCF-WS0169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170

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171

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172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73

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174

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175

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

市卫生局

JNCF-WS0176

医疗机构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市卫生局

JNCF-WS0177

医疗机构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178

医疗机构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市卫生局

JNCF-WS0179

医疗机构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市卫生局

JNCF-WS0180

医疗机构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市卫生局

JNCF-WS0181

医疗机构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市卫生局

JNCF-WS0182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183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184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185

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市卫生局

JNCF-WS0186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市卫生局

JNCF-WS0187

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188

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局

JNCF-WS0189

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市卫生局

JNCF-WS0190

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191

医疗机构对疾病诊断、健康证明、出生证明等出具虚假文件

市卫生局

JNCF-WS0192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市卫生局

JNCF-WS0193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

市卫生局

JNCF-WS0194

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市卫生局

JNCF-WS0195

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市卫生局

JNCF-WS0196

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197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

市卫生局

JNCF-WS0198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市卫生局

JNCF-WS0199

医师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

市卫生局

JNCF-WS0200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或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201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

市卫生局

JNCF-WS0202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市卫生局

JNCF-WS0203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

市卫生局

JNCF-WS0204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

市卫生局

JNCF-WS0205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

市卫生局

JNCF-WS0206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卫生局

JNCF-WS0207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市卫生局

JNCF-WS0208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市卫生局

JNCF-WS0209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10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211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市卫生局

JNCF-WS0212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1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1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市卫生局

JNCF-WS0215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市卫生局

JNCF-WS0216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市卫生局

JNCF-WS0217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市卫生局

JNCF-WS0218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市卫生局

JNCF-WS0219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市卫生局

JNCF-WS0220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21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市卫生局

JNCF-WS0222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市卫生局

JNCF-WS022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224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

市卫生局

JNCF-WS0225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履行职业医师异常情况的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26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227

未经许可,外国医师来本市短期行医

市卫生局

JNCF-WS0228

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部门规定的配备标准

市卫生局

JNCF-WS0229

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230

医疗卫生机构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市卫生局

JNCF-WS0231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

市卫生局

JNCF-WS0232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

市卫生局

JNCF-WS0233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护士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

市卫生局

JNCF-WS0234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

市卫生局

JNCF-WS0235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市卫生局

JNCF-WS0236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运、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市卫生局

JNCF-WS0237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38

雇佣他人冒名献血

市卫生局

JNCF-WS0239

伪造、涂改、出租、买卖、转借《无偿献血证》

市卫生局

JNCF-WS0240

非法采集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41

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42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43

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244

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

市卫生局

JNCF-WS0245

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

市卫生局

JNCF-WS0246

单采血浆站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浆

市卫生局

JNCF-WS0247

单采血浆站向医疗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48

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

市卫生局

JNCF-WS0249

单采血浆站未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剂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浆器材

市卫生局

JNCF-WS0250

单采血浆站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原料血浆

市卫生局

JNCF-WS0251

单采血浆站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浆不清除,不及时上报

市卫生局

JNCF-WS0252

单采血浆站对污染的注射器、采血浆器材及不合格血浆等不经消毒处理,擅自倾倒,污染环境,造成社会危害

市卫生局

JNCF-WS0253

单采血浆站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浆器材

市卫生局

JNCF-WS0254

单采血浆站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 

市卫生局

JNCF-WS0255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

市卫生局

JNCF-WS0256

血站超出执业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257

血站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而从事采供血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258

血站血液检测实验室未取得相应资格即进行检测

市卫生局

JNCF-WS0259

血站擅自采集原料血浆、买卖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60

血站采集血液前,未按照国家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测

市卫生局

JNCF-WS0261

血站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以及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62

血站违反输血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

市卫生局

JNCF-WS0263

血站采血前未向献血者、特殊血液成分捐赠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

市卫生局

JNCF-WS0264

血站擅自涂改、毁损或者不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

市卫生局

JNCF-WS0265

血站使用的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卫生器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266

血站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器材

市卫生局

JNCF-WS0267

血站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未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卫生局

JNCF-WS0268

血站未经批准擅自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血液

市卫生局

JNCF-WS0269

血站未经批准向境外医疗机构提供血液或者特殊血液成分

市卫生局

JNCF-WS0270

血站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

市卫生局

JNCF-WS0271

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违反有关技术规范

市卫生局

JNCF-WS0272

单采血浆站隐瞒、阻碍、拒绝卫生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市卫生局

JNCF-WS0273

单采血浆站对供血浆者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未经供血浆者同意开展特殊免疫

市卫生局

JNCF-WS0274

单采血浆站未按照规定建立供血浆者档案管理及屏蔽、淘汰制度

市卫生局

JNCF-WS0275

单采血浆站未按照规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或者不落实

市卫生局

JNCF-WS0276

单采血浆站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从事采供血浆工作

市卫生局

JNCF-WS0277

单采血浆站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存工作记录

市卫生局

JNCF-WS0278

单采血浆站未按照规定保存血浆标本

市卫生局

JNCF-WS0279

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市卫生局

JNCF-WS0280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市卫生局

JNCF-WS0281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市卫生局

JNCF-WS0282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因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83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因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市卫生局

JNCF-WS028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

市卫生局

JNCF-WS028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市卫生局

JNCF-WS0286

非医疗保健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产前诊断技术

市卫生局

JNCF-WS0287

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

市卫生局

JNCF-WS0288

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范围执业

市卫生局

JNCF-WS0289

非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市卫生局

JNCF-WS0290

非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

市卫生局

JNCF-WS0291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或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

市卫生局

JNCF-WS0292

医疗美容服务业务活动中违规行为(无具体内容)

市卫生局

JNCF-WS0293

违反《济南市性病防治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条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294

供血单位在供血前、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在投入生产前,未对血液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未予以销毁

市卫生局

JNCF-WS0295

性病病人及感染者故意传播性病,造成他人感染

市卫生局

JNCF-WS0296

性病医疗机构未按照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性病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对性病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消毒管理的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297

性病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对诊治的性病病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病史严格保密

市卫生局

JNCF-WS0298

性病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性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性病疫情  

市卫生局

JNCF-WS0299

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伤病员方意愿强行转送伤病员

市卫生局

JNCF-WS0300

社会急救医疗机构配备的医护人员不符合规定

市卫生局

JNCF-WS0301

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私自动用急救车辆

市卫生局

JNCF-WS0302

单位或者个人盗用、冒用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名义

市卫生局

JNCF-WS0303

医疗机构聘用未经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的港澳医师从事诊疗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304

港澳医师未取得《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行医或者未按照注册的有效期从事诊疗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305

港澳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306

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伪造卫生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不符合要求仍上市的产品

市卫生局

JNCF-WS030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未依法履行疫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

市卫生局

JNCF-WS030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拒绝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市卫生局

JNCF-WS030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31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拒绝接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

市卫生局

JNCF-WS03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监测职责

市卫生局

JNCF-WS0312

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市卫生局

JNCF-WS0313

有关单位和人员造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或者致病性微生物扩散

市卫生局

JNCF-WS0314

有关单位和人员生产、经营、使用消毒产品、隔离防护用品等不符合规定与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

市卫生局

JNCF-WS0315

有关单位和人员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采样检验以及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

JNCF-WS0316

有关单位和人员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市卫生局

JNCF-WS0317

有关单位和人员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故意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造成他人感染

市卫生局

JNCF-WS0318

医疗气功人员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319

借医疗气功之名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宣扬迷信、骗人敛财

市卫生局

JNCF-WS0320

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市卫生局

JNCF-WS0321

制造、使用、经营、散发宣称具有医疗气功效力物品

市卫生局

JNCF-WS0322

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开展大型医疗气功讲座、大型现场性医疗气功活动,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必须严格管理的其它医疗气功活动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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