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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规范结果的决定


  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HB0001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市环保局

JNCF-HB0002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市环保局

JNCF-HB0003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

市环保局

JNCF-HB0004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005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006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生活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交通干线两侧二公里的可视范围内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场所

市环保局

JNCF-HB0007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市环保局

JNCF-HB00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

市环保局

JNCF-HB0009

建设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市环保局

JNCF-HB0010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环保局

JNCF-HB0011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环保局

JNCF-HB0012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环保局

JNCF-HB0013

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环保局

JNCF-HB0014

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环保局

JNCF-HB0015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环保局

JNCF-HB0016

试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市环保局

JNCF-HB0017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环保局

JNCF-HB0018

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或者向环保部门提供虚假的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

JNCF-HB0019

建设单位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市环保局

JNCF-HB0020

建设单位未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市环保局

JNCF-HB0021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

市环保局

JNCF-HB0022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23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24

不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申报、登记,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25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市环保局

JNCF-HB0026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没有及时申报

市环保局

JNCF-HB0027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

市环保局

JNCF-HB0028

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

市环保局

JNCF-HB0029

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市环保局

JNCF-HB0030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后,未按规定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市环保局

JNCF-HB0031

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和换证要求

市环保局

JNCF-HB0032

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未对经营设施、厂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未作出妥善处理

市环保局

JNCF-HB0033

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他用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034

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未按规定对填埋锅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未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的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035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036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037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038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市环保局

JNCF-HB0039

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

市环保局

JNCF-HB0040

未取得合法委托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41

伪造、变造、转让(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

市环保局

JNCF-HB0042

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市环保局

JNCF-HB0043

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

市环保局

JNCF-HB0044

伪造、变造、转让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市环保局

JNCF-HB0045

未按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和脱硫装置

市环保局

JNCF-HB0046

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市环保局

JNCF-HB0047

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市环保局

JNCF-HB004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市环保局

JNCF-HB0049

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市环保局

JNCF-HB0050

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

市环保局

JNCF-HB0051

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

市环保局

JNCF-HB0052

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

JNCF-HB0053

新建污染严重的土(小)生产企业

市环保局

JNCF-HB0054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55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5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57

拒绝接受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市环保局

JNCF-HB0058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59

违反《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拒绝、阻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环境监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060

违反《山东省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或者拒报、谎报有关申报事项

市环保局

JNCF-HB006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理由,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

市环保局

JNCF-HB0062

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市环保局

JNCF-HB0063

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市环保局

JNCF-HB0064

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

市环保局

JNCF-HB0065

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市环保局

JNCF-HB0066

违反《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故意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市环保局

JNCF-HB0067

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未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及有关技术资料

市环保局

JNCF-HB0068

擅自转移固体废物

市环保局

JNCF-HB0069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市环保局

JNCF-HB0070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市环保局

JNCF-HB0071

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

市环保局

JNCF-HB007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

市环保局

JNCF-HB0073

未按规定运行联单

市环保局

JNCF-HB0074

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

市环保局

JNCF-HB0075

拒绝接受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市环保局

JNCF-HB0076

违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077

违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规定,具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078

违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规定,具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079

违反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市环保局

JNCF-HB0080

未按规定时间将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提供或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市环保局

JNCF-HB0081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

市环保局

JNCF-HB0082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野外使用规定

市环保局

JNCF-HB0083

产生放射源单位违反放射性同位素编码规定

市环保局

JNCF-HB0084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载运

市环保局

JNCF-HB0085

不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086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市环保局

JNCF-HB0087

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市环保局

JNCF-HB0088

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

市环保局

JNCF-HB0089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市环保局

JNCF-HB0090

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

市环保局

JNCF-HB0091

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环境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

市环保局

JNCF-HB009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违反生物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市环保局

JNCF-HB0093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

市环保局

JNCF-HB0094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市环保局

JNCF-HB0095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

市环保局

JNCF-HB0096

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

市环保局

JNCF-HB0097

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098

违反《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排放污染物

市环保局

JNCF-HB0099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排放工业固体废物

市环保局

JNCF-HB010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排放危险废物

市环保局

JNCF-HB0101

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

市环保局

JNCF-HB0102

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

市环保局

JNCF-HB0103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

市环保局

JNCF-HB0104

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

市环保局

JNCF-HB0105

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

市环保局

JNCF-HB0106

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市环保局

JNCF-HB0107

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

市环保局

JNCF-HB0108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09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市环保局

JNCF-HB0110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

市环保局

JNCF-HB0111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市环保局

JNCF-HB0112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

市环保局

JNCF-HB0113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市环保局

JNCF-HB0114

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市环保局

JNCF-HB0115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市环保局

JNCF-HB0116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

市环保局

JNCF-HB0117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

市环保局

JNCF-HB0118

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

市环保局

JNCF-HB0119

在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内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20

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或重油、渣油供热锅炉

市环保局

JNCF-HB0121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22

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23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规定进行封场

市环保局

JNCF-HB0124

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市环保局

JNCF-HB0125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26

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市环保局

JNCF-HB0127

干线公路两侧两公里可视范围内和城市市区内从事烧窑、碎石等污染大气的生产项目的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128

在机关、学校、医院和居民、村民居住区内及其周围从事经营性的露天喷漆、喷涂、喷沙、制作玻璃钢和机动车摩擦片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的行为

市环保局

JNCF-HB0129

在城市建成区内无规则排放废气和粉尘

市环保局

JNCF-HB013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

市环保局

JNCF-HB0131

违反《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被限期治理者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

市环保局

JNCF-HB013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

市环保局

JNCF-HB0133

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市环保局

JNCF-HB0134

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市环保局

JNCF-HB0135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

市环保局

JNCF-HB0136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

JNCF-HB0137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

市环保局

JNCF-HB0138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

市环保局

JNCF-HB0139

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

JNCF-HB0140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环保局

JNCF-HB0141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

市环保局

JNCF-HB0142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

市环保局

JNCF-HB0143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市环保局

JNCF-HB0144

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

市环保局

JNCF-HB0145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引进、转让违反环保规定技术和设备

市环保局

JNCF-HB014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引进、转让违反环保规定技术和设备

市环保局

JNCF-HB0147

违反《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引进、转让违反环保规定技术和设备

市环保局

JNCF-HB0148

违反环保部门规定的作业时限或者停工治理决定

市环保局

JNCF-HB0149

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危险废物代处置费用

市环保局

JNCF-HB0150

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市环保局

JNCF-HB0151

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52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53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54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

市环保局

JNCF-HB0155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市环保局

JNCF-HB0156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而未备案

市环保局

JNCF-HB0157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58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59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60

违反《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161

违反《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

市环保局

JNCF-HB0162

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

市环保局

JNCF-HB0163

违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市环保局

JNCF-HB0164

违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

市环保局

JNCF-HB0165

违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市环保局

JNCF-HB0166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拒绝或者阻碍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市环保局

JNCF-HB0167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68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

市环保局

JNCF-HB0169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登记证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

JNCF-HB0170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

市环保局

JNCF-HB0171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

市环保局

JNCF-HB0172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

市环保局

JNCF-HB0173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

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JT0001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2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3

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4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5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6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7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0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0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2

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3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4

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5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6

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7

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8

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19

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0

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1

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2

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3

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4

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5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6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7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8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29

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0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1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2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3

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4

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5

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6

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7

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8

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39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0

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1

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2

客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3

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4

客运经营者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5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6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7

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8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49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0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1

客运站经营者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2

客运站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3

客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4

客运站经营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5

无《客运证》从事客运班车营运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6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7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8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59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5

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6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7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8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6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1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检验合格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2

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3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4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5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6

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7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8

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79

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出租、出借、倒卖、非法转让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0

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1

承修的车辆未达到合格标准而签发汽车维修合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2

未对车辆进行维护而签发汽车维修合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3

应当签发而不签发汽车维修合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4

未按照规定执行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5

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聘用无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汽车维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6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在收费窗口、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工时定额名录、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常用配件价格、配件加价率、维修质量保证期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7

只收费不维修、虚列维修作业项目或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收费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8

不按照规定订立维修合同、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89

汽车维修企业违反规定承修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或者超越技术级别维修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0

车辆维修者维修质量低劣,弄虚作假坑害用户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1

车辆维修经营者采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招揽车辆维修业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2

不按期参加《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3

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4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5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6

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7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8

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099

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0

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1

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2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3

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4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5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6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7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8

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09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0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1

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2

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3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4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5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6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7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8

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19

客运站造成出站旅客运输车辆载客超过定额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0

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装载等情况与签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一致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1

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规范装载证明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2

货物运输车辆强行冲卡或者不按照要求驶入指定地点接受检测而逃避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3

旅客运输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4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或者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5

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6

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运费或者服务费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7

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8

未按照规定缴纳国家规定的规费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29

垄断货源,强行代办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0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1

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2

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3

不履行经营船舶管理备案手续或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4

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5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违反《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6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不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7

未按规定进行水路交通经营资格审验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8

未按照核定的船舶、航线、班次、停靠港(站、点)从事旅客、旅游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39

超定额载车、载客、载货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0

港口经营者和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施或者未按规定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1

非法设卡收费或者拦截、检查、扣留船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2

未取得相应资格擅自从事港口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3

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从事水上旅游、娱乐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4

使用报废船舶或者使用报废船舶的设备、零部件拼装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5

将货船、滚装船改装后从事旅客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6

使用无船舶证书、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的船舶航行、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7

违反本办法《山东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和进行经营的船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8

客滚运输船舶、货物运输船舶违反《山东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航行、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49

无船舶证书、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的船舶航行、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0

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1

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2

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3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4

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5

未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6

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7

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8

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59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0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1

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2

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3

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4

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5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6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7

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8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69

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0

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1

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旅客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2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3

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4

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5

隐瞒船舶登记事实,造成重复登记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6

伪造、涂改船舶登记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7

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8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79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0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1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2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3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4

船员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5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6

船员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7

船员不依法履行救助义务或者肇事逃逸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8

船员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或者携带违禁物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89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0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1

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2

船舶进港、出港、靠泊、离泊,通过交通密集区、危险航区等区域,或者遇有恶劣天气和海况,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船舶保安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时,船长未在驾驶台值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3

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4

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招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5

船员在船舶上生活和工作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6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者受伤,未及时给予救治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7

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8

船员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进行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199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船员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0

渡运经营者未按规定配备、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性标志、标牌,或者未按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1

浮桥承压舟未依法检验、登记,或者使用农用船舶、渔业船舶等从事营业性渡运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2

超抗风等级渡运或者遇有严重影响渡运安全的情形时仍不停止渡运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3

在通航密集区域使用缆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4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5

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6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7

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8

出租汽车经营者未定期组织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健康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09

出租汽车经营者雇佣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驾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0

出租汽车经营者拒绝、妨碍、阻挠出租汽车管理部门依法检查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1

出租汽车经营者未服从政府因突发事件等需要采取临时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2

出租汽车经营者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伪造、骗取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3

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4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的驾驶员违反行业服务规范或不具备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汽车经营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的条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5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违反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规范管理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6

出租汽车驾驶员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伪造、骗取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7

出租汽车驾驶员雇佣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驾驶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8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行业服务规范,一年内两次记满分或连续两年记满分值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19

患有有碍乘客身体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驾驶员继续从事出租汽车驾驶活动,拒不改正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0

非本市出租汽车在本市运营或者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1

侵占公共客运交通专用场(站)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2

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3

未领取专营权证、营运证从事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活动的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4

涂改、伪造、冒领、转借公共客运资质证书、专营权证、营运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5

擅自变更公共客运营运线路、站点或擅自改变车型、班次、营运时间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6

未按规定设置公共客运服务设施、悬挂营运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7

不执行核定的公共客运票价标准或未使用统一印制的票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8

公共客运交通车辆卫生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29

公共客运交通车辆服务设施残缺不齐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0

未在指定位置设置公共客运广告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1

公共客运强行拉客和使用高音喇叭招揽乘客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2

损坏公共客运交通车辆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3

伪造、涂改、转借公共客运票证或使用过期公共客运票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4

擅自迁移、拆除公共客运交通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5

妨碍公共客运电车安全行车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6

擅自以企业名称命名停车场或营运站点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7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8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不符合有关标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39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未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0

客运线路或者站点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公众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1

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未按照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者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拒载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2

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3

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4

擅自关闭、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移做他用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5

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6

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搭设管线、电(光)缆

市交通运输局

JNCF-JT0247

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或者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安全的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SL0001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或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市水利局

JNCF-SL0002

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水工程和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

市水利局

JNCF-SL0003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但未按照要求修建上述工程设施

市水利局

JNCF-SL0004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市水利局

JNCF-SL0005

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

市水利局

JNCF-SL0006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市水利局

JNCF-SL0007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市水利局

JNCF-SL0008

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市水利局

JNCF-SL0009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

市水利局

JNCF-SL0010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

市水利局

JNCF-SL0011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

市水利局

JNCF-SL0012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市水利局

JNCF-SL0013

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25度以上)开垦种植农作物

市水利局

JNCF-SL0014

未经批准,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

市水利局

JNCF-SL0015

在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沙或者采石

市水利局

JNCF-SL0016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市水利局

JNCF-SL0017

在建设、生产、采矿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既不进行治理又不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市水利局

JNCF-SL0018

擅自设置取水工程和取水设施

市水利局

JNCF-SL0019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

市水利局

JNCF-SL0020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或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市水利局

JNCF-SL0021

在取水口未安装计量设施

市水利局

JNCF-SL0022

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

市水利局

JNCF-SL0023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

市水利局

JNCF-SL0024

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

市水利局

JNCF-SL0025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市水利局

JNCF-SL0026

未经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

市水利局

JNCF-SL0027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市水利局

JNCF-SL0028

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水利局

JNCF-SL0029

水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外)

市水利局

JNCF-SL0030

申请水行政许可,被许可人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

市水利局

JNCF-SL0031

未经水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

市水利局

JNCF-SL0032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

市水利局

JNCF-SL0033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或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

市水利局

JNCF-SL0034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

市水利局

JNCF-SL0035

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

市水利局

JNCF-SL0036

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

市水利局

JNCF-SL0037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

市水利局

JNCF-SL0038

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

市水利局

JNCF-SL0039

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

市水利局

JNCF-SL0040

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砂

市水利局

JNCF-SL0041

未按照采砂许可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

市水利局

JNCF-SL0042

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市水利局

JNCF-SL0043

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设置拦河渔具

市水利局

JNCF-SL0044

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在堤坝及其护堤地上取土、打井、挖窖、筑坟等

市水利局

JNCF-SL0045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取土、淘金

市水利局

JNCF-SL0046

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挖筑鱼塘、堆放物料

市水利局

JNCF-SL0047

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开垦土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市水利局

JNCF-SL0048

饮料和其他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将生产后的尾水直接排放或者产水率低于规定的比率

市水利局

JNCF-SL0049

单位对居民实行生活用水包费制

市水利局

JNCF-SL0050

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业和洗车业的用水单位和个人,不采取节水措施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

市水利局

JNCF-SL0051

用水单位和个人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凿水井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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