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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申报和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2.《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填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地址:大沽路100号330A室,邮编:200003,联系电话:23116750)。审批通过后,一份退竞赛主办单位,一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留存,一份送市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留存。
  3.竞赛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申报单位应将竞赛活动情况总结、秩序册、成绩册等相关材料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备案。
  4.凡经审核批准其优胜者可以在上一级学校招生录取时予以加分的竞赛活动,加分手续按有关规定另行办理。

体育竞赛活动名称(全称):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分组(年级或年龄):

参赛学生总人数:

竞赛活动内容

宗旨:

性质:

内容:

形式(指采取赛会制、主客场制、一次性或阶段集中、分散各校以及培训、夏令营等):

竞赛活动办法

主要设项:

竞赛方式(指淘汰赛、分组循环等):

赛前准备(包括赛场、器材设备、裁判队伍、交通食宿、卫生安全保障等):

竞赛活动经费

预算金额:

经费来源:

赞助单位和赞助金额:

收费情况:

竞赛活动流程

 

时间

地点

参赛人数

赛场负责人

初赛

 

 

 

 

复赛

 

 

 

 

决赛

 

 

 

 

评奖办法

奖项和人数:

奖励形式:

加分建议:

姓名

单位

职务(称)

竞赛活动中任职

 

 

 

 

 

 

 

 

 

 

 

 

 

 

 

 

裁判组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市竞赛管理委员办公室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市教委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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