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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健全促进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大中型企业研究和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达到3%,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5%以上。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认真实施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

  --加快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对获国家、省、市级立项的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充分开发政府投资功能,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担保基金制度。向创投机构、担保机构发放软贷款,用于扩大这些机构的资本金,加大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和担保的力度。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对资信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加快区域性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使其为本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保险机构的保险功能,创新科技保险险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等提供风险保障。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作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节能减排贷款的探索与试点。建立科技和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降低融资等待和撮合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加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投入,拓宽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凡在我市注册、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占其资本总额的比重不低于70%的风险投资机构,可执行相应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并可按当年总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和当年投资亏损。

  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项目提供信用担保。对年度内给予中小企业高新技术项目信用担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的担保机构给予奖励。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逐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险种,其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强化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和企业需求,在已有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快速制造工程技术中心等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开放性、非营利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针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为初创期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减少企业前期投入,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动态掌握企业融资需求和需求方式,通过设立信用担保公司、企业信用体系、完善风险担保和风险转变金制度等,调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的积极性。建立银企互动平台,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支持一批重点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大风险资本引入力度,建立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科技型风险组织,拓展民间资本进入渠道。

  --构建多层次孵化服务体系。完善以专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为核心的创业孵化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孵化器,包括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等服务机构的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元主体创办各类专业孵化器。创新孵化服务理念,根据入孵企业不同阶段需求,提供分级别孵化服务。为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提供工商税务咨询、孵化场所、高科技企业认定、政策资助申报、创业项目资助、风险投资、担保、产(股)权转让、融资、企业诊断、培育培训等基础服务,为成熟期企业提供基础设施运营、产业投资、产业链配套等高层次服务。

  --建立全方位的科技创新专业化中介服务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企业,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培育创新型协会组织,发展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和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行业技术联盟的形成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提升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行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方面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5.积极推行创新型示范单位建设

  开展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和园区创建工作。根据自主申报、特色创建、分类指导、聚焦支持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城市中心区、近郊区、科技园和县(市)、区,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和园区试点创建工作,引导形成区域特色鲜明、资源配置合理、可持续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创新发展。开展创新型行业示范工作。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行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竞争合作、资源共享的新路子,增强行业凝聚,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通过创建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以创新型企业建设为着力点,加强各类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和企业创新模式探索,积累创新经验,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创造条件。

  (五)创新文化营造工程

  1.推动创新文化建设,构建活力石家庄

  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大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克服“唯上、唯书、唯旧”的观念与习惯,大力提倡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竞争、倡导合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创业企业和企业家的创业事迹、创新精神,传播创业理论、创业新观念、创业新方向,普及创业知识及理论;开展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的学术研讨活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科学素养。加强科技人员、企业家、中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提倡协同攻关,鼓励合作创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践中,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活动得到鼓励、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肯定,构建激发创新、促进创新、保护创新的文化环境。

  2.借力三年大变样,打造魅力石家庄

  提升城市文化魅力,是“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三年大变样的有利时机,把石家庄建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承载力显著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观、城市魅力快速彰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三年大变样”活动,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机遇。在充分挖掘城市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将文化之根更深地植入城市的方方面面,用文化意识指导城市管理,思想观念上实现大突破、大超越,努力创造城市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所需的历史人文环境和精神生态环境,培育既有历史沉淀又有现代素质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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