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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三)促进教学、科研、咨询相结合。行政学院要探索教学、科研、咨询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努力做到教学培训出题目,科研咨询做文章,优秀成果入课堂,咨询建议进决策,实现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建立健全科研咨询体制和项目管理机制,以科研咨询项目为纽带,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科研咨询成果考核评价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建设科研咨询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行政学院积极培育学术组织,依法创办学院刊物,努力办好各种有效载体,为教研人员和学员提供科研咨询成果推介、交流和为政府献计献策的有效平台。

  五、开放办学

  (一)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原则,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广泛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健全工作机构,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省行政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示范辐射作用,开辟对外培训渠道,加强涉外培训,努力建设境外公务员交流培训基地。

  (二)扩大国内交流与合作。行政学院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选择一些部门和单位建立若干稳定、有特色的教学科研基地。加强与国内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加强行政学院系统内的合作,通过异地教学、联合办学等方式,资源共享,借力发展。

  六、队伍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行政学院要抓紧研究制定人才强院发展规划,坚持以教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建设。大力培养、使用现有人才,积极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逐步建立健全考试录(聘)用、学习进修、实践锻炼、职称晋级评定、绩效评估与考核和兼职教师管理等制度。省行政学院要着眼于转轨变型的历史任务,组织安排教学科研骨干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学习进修、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安排教学科研骨干和优秀管理干部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推进师资能力结构转型。

  (二)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行政学院的学员管理实行班主任制度,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班主任。有关部门要支持行政学院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保证各职级的专职班主任编制与干部职数满足相应级别学员管理工作需要,将优秀人才吸引到班主任队伍中,更好地发挥班主任在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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