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10]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中心城区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周口市中心城区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意见
周口中心城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快中心城区的现代化建设,对于引领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节约集约用地,打造城市现代化风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心城区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规划,科学指导中心城区建设
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是城市发展的科学依据,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中心城区的可持续发展。中心城区的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处理好局部和整体、近期和长远、建设和环境等一系列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循序渐进,经济可行。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符合国家建设的程序要求,履行规划审批,严格执行规划,避免建设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未经规划许可的,规划部门依法查处。
二、科学布局,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率
中心城区的发展,要以土地的科学利用为基础,做到科学布局,安排好关乎民生和人居环境的城市公共设施,充分体现城市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搞好各项建设项目的用地评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防止城市用地的浪费。合理确定单位用地的建设强度,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新区建设要以高层为主导,旧城改造在兼顾环境、设施承载能力的同时,适当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合理配建高层建筑。
三、强化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现代化品位
各项目建设主体要精心组织项目设计,在经济节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体现节能环保,体现现代气息。中心城区主要干道两侧、沙河沿岸、东行政新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汇新区及城市窗口地段和重点部位要严格限制多层建筑开发,按照城市设计的要求建设高层建筑,丰富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