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技防信息在公安部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方面的应用,强化视频智能技术作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第四大技术支柱地位。深入开展技战法应用和研究,推动公安部门通过视频报警监控系统主动处警、抓获现行、压降案件的应用机制建设,推动技防系统发挥更大作用。
3.探索并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技防系统管理与应用模式,建立专业化的运行维护队伍和专职视频监看队伍,推进社会技防服务业发展,逐步建立社会性视频监控和技防报警服务中心,深化技防服务在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
三、职责与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与衔接,推动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地技防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形成技防建设工作合力,将技防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及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安装任务的单位不予评先,对未安装技防设施的单位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管理,加强指导,负责组织制定技防建设发展规划、审批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技防系统建成后的验收和登记备案,积极推进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财政部门要参与研究制定技防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技防体系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技防体系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将技防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提供全市空间地理信息,支持技防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到同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所有新建项目的技防设施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不予审批,技防设施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城市工程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同步做好技防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技部门要把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中遇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作为科研项目予以立项;注意总结推广经验,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技防体系的规划、论证和验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督促重点路段、客运站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加大对公共营运车船的无线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系统的建设力度;教育部门要督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及早全部建立视频监控,并接入各级公安监控平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统筹协调应急资源,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各类技防资源与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技防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通信运营商要积极参与技防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为技防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提供优惠的线路租用和维护资费。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技防体系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