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计划等;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受理全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协调解答群众政策咨询。
(十六)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以及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
(十七)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负责受理市民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向市政府反映的各类情况,向市政府承办部门交办,负责对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协调督促。
(十八)机关事务管理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院内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环境、办公用房、水电供应等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市政府办公室采购、用车等工作的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
(十九)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二十)人事科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人员管理和有关联络工作。
(二十一)保卫科
负责市政府机关院内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治安保卫设备的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府调研室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4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