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设立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
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机关的来文来电。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