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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监管,做好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村屯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

  农委:负责挂钩试点拆旧地块土地整理复垦后实施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设施化大农业的项目安排、农村新能源建设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

  林业局:负责农民新居绿化工作;

  民政局:负责合村并屯后的区划调整及扶贫工作;

  环保局:负责农民新居的环境审查及污水处理工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挂钩试点中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

  交通局:负责农民新居内外的道路建设工程;

  卫生局:负责农民新居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水务局:负责农民新居的自来水工程;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负责农民新居文化广场、体育设施、广播、电视及网络建设工程;

  教育局:负责农民新居的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工程;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挂钩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项目区的具体实施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项目区的具体拆旧及农民新居还建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

  七、相关要求

  (一)农村建设用地挂钩复垦分别以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域为考核单位,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动态监管,每季度向上级国土部门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在《辽阳日报》上刊登挂钩复垦情况通报,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项目区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将挂钩试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此项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和分组考核制,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项目区进展情况实施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督办调度、情况报告制度,对项目区建设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对项目区建设完成较好的,优先下达周转指标和年度土地计划指标。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惠农惠民相关政策,宣传节约集约用地,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各项政策及措施,形成全社会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大力宣传挂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及做法,帮助农民克服住房问题上的思维定势和传统观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挂钩试点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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