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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

  按照积极探索、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10年起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内(2020年)力争完成5000公顷的挂钩指标。

  (一)到2010年底,全市要抓好15个项目,安排挂钩指标615公顷,净增耕地面积30.75公顷,实现建设用地周转指标420公顷。

  (二)从2011年起至2020年止,每年实施试点项目12个,申请挂钩指标500公顷,每年净增耕地25公顷,实现建设用地周转指标325公顷。

  各县(市)区当年的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要在上年底完成。

  四、挂钩试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新城、新市镇,工业集中区及县域经济建设用地需求较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充裕。

  (二)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调配合,农民群众响应并积极参与。

  (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能确保拆旧还建及拆旧整理所需资金。

  (四)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基础业务扎实,以往未发生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在挂钩工作中,具有较强制度创新和探索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建立年度挂钩项目备选库。

  以县(市)区为单位,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立即组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调查,查清农村建设用地现状、权属、类型,在此基础上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了解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掌握评价城镇建设用地需求。

  1.拆旧地块调查。重点调查城市、县城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确定的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的城中村;新城、新市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区外及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重点乡镇的农村空闲宅基地,乡镇集体企业闲置地,废弃的农村道路、中小学用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停办、关闭矿山的尾矿库、露天采石场、采矿工业场所、塌陷区等。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拆旧地块分布图,对所有拆旧地块进行统计,统筹确定拆旧地块总规模、范围和布局,形成一套详实可靠的县(市)区拆旧地块情况资料。

  2.建新地块选择。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城乡规划落实选择好建新地块,避免二次拆迁。建新地块应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且不得扩大项目区实施范围,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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