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戚家坡煤矿2010年安全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陕发改煤电〔2010〕1511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201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宝市发改交能字〔2010〕713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下达201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1968号)要求,经审查,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戚家坡煤矿2010年安全改造项目符合《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主要建设内容为:矿井南、北采区新建移动抽放系统各1套。项目总投资49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98万元、省级配套20万元,企业自筹372万元。项目建设期一年。
请按照《
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函〔2008〕1号)要求办理项目环评、土地、安全等相关手续,项目开工前向我委报告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及招投标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债项目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管理。每月5日前将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及工程进度情况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