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技术产业联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10〕151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创新体系建设,增强集成创新能力,提升高技术产业发展整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我委制定了《陕西省高技术产业联盟建设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高技术产业联盟建设指导意见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陕西省高技术产业联盟建设指导意见
一、产业联盟的基本内涵
高技术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或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结合的新型产业创新合作组织。它是指围绕我省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发起成立,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聚集发展为目标,本着自愿的基本原则,形成的联合发展、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创新合作组织。产业联盟主要有四种类型,研发合作产业联盟、产业链合作产业联盟、市场合作产业联盟和技术标准产业联盟。
二、充分认识建设高技术产业联盟的重要意义
20 世纪70年代末,产业联盟开始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蓬勃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业联盟在我国初见端倪,TD-SCDMA产业联盟、WAPI联盟、闪联(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联盟)等一大批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联盟日益兴起。产业联盟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我省科教人才聚集,工业基础较强,是我国高技术成果转化的实验区、先行区和示范区。建立产业联盟,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打破资源条块分割、配置不合理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实现我省科技资源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系。
(二)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增长点。建立产业联盟,能够运用市场机制促使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联盟成员围绕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突破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性、前沿性、共性技术瓶颈,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竞争新优势,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