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蚌埠市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 娅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鹏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清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新民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王雪勇  (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叶 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 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雍守连  (市住建委调研员)

  杨 杰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