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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蚌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蚌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蚌政办〔2010〕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打造信用蚌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建立蚌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建设以信用文化为支撑,以信用法规为保障,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以金融信用、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以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协调解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畅通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渠道。

  (五)研究搭建完善蚌埠市信用信息平台。

  (六)组织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识培训。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八)其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院、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蚌埠海关、市质监局、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等24个单位组成。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行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为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分管副行长。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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