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2011年度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能源〔2010〕153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榆林市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申报2010-2011年度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的通知》(国能综科技[2010]85号),我委将对全省能源领域近几年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遴选并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范围
(一)在能源科研、生产、试验和管理中产生重大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经国家核准的能源领域技术进步示范工程。
(二)下列科技成果不列入国家级能源科技成果的鉴定范围: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
2、已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整体未获得专利,仅局部技术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除外)
二、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能源科技创新成果报省发改委能源局。
2、省发改委能源局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后上报国家能源局。通过鉴定的国家能源科技成果,国家能源局将在能源领域优先推广,并在资金、政策、产业化和示范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申报表填报见附表)
联 系 人:蒋代军
联系电话:029-87292443
联系传真:029-87294264
电子邮箱:1007614176@qq.com
附件:2010-2011年度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申报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表:
2010-2011年度重大能源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申报表
题 目
| 单 位
| 起始时间
| 情况简介
(主要介绍其意义、新功能及成效。字数在200字左右)
| 联系人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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