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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等单位特种设备相关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等单位特种设备相关资格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10]60号)


各设区市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符合气瓶充装许可资格条件。现批准其相关资格(业务范围和许可证编号见附件1)。另,南昌三鑫燃气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变更见附件2,许可证由省质监局制发。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批准范围

证件编号

备注

1

九江市鑫和源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充装

丙烷、二氧化碳、

氧气

TS4236821-2014

首次

2

南城县恒兴燃气有限公司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822-2014

复查

3

金溪县石门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823-2013

复查

4

金溪县琉璃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824-2013

复查

5

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825-2014

首次

6

余干县梅港樟山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826-2014

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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