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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度对中央及外地来京建筑企业资质监督市场评价工作的通知

  检查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劳务分包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备案人数

 

检查时间

 

编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标准分

实得分

备注

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2

 

企业组织机构图中至少包括用工管理部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缺一个部门-1。

管理机构职责明确、符合管理规定

5

 

缺少一个部门管理职责-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职责、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考勤记录及核实职责、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的职责,缺少一项-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缺少一项-1。

企业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3

 

企业具有管理工作例会制度,企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管理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无工作例会制度-2分,无例会记录-2分,例会内容未包含用工管理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每项-1。

2

劳务用工制度

具有书面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5

 

缺少一个部门管理职责-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职责、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考勤记录及核实职责、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的职责,缺少一项-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缺少一项-1。

务工人员档案资料齐全

10

 

1、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技能证书齐全,全员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缺少一项-5,一项存在不齐全情况-3(7分)

2、使用并正确填写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依法在合同中明确劳动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关系劳务作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内容。未使用示范文本-2,内容不齐全或不合法-1(3分)

3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具备符合要求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15

 

(1)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符合现行管理规定(5分);书面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至少需要具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至第三十条内容,缺少一项-1。

(2)具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双方全称、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履行进度情况、备案证书号码,缺少一项-1(5分);

(3)使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一项未使用-2(5分);

4

项目部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具备施工现场用工管理体系

5

 

建立劳务人员变动台账,并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2分),未建立变动台账的-5,未按周更新的一次-1;

按照管理要求配备劳动力管理员

5

 

每个现场配备相应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无施工队长的-2,无劳动力管理员的-3分。

现场用工管理体系运转正常有效

20

 

1、提供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未能提供-3,一项不齐全-2(3分);

2、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未能提供-3,劳动合同与花名册不符-2(3分);

3、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上岗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劳动力管理员证书,一项未能提供-1(3分);

4、现场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情况核查记录,未能提供-3,试卷与花名册不符-2(3分);

5、按月提供现场作业人员考勤记录,不能提供的-4,与花名册及人员流动记录不符-3(4分);

6、按月提供现场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能提供的-4,与花名册及人员流动记录不符-3(4分);

5

应急预案情况

制定并落实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

10

 

 

 

1、成立应急小组,小组人员联系方式齐全。未成立小组的-3,联系方式无手机或手机号码为外地号码的-2;

2、预案中有事前教育、排查内容,缺少此项内容-2;

3、预案中有事件发生后疏导至本企业办公地点或项目部的内容,缺少此项内容-3;

4、预案中有事件解决具体方式或方案(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不作为解决方案),,缺少此项内容-3。

6

队伍及队长管理情况

企业使用劳务队伍流动性

3

 

使用劳务队伍稳定,施工队长流动性小,变动率超过10%的,扣2分,施工队长在职不满1年的扣2分,50%以上施工队长无业绩扣2分。

施工队长劳动力管理员上岗情况

2

 

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全员持证上岗,企业需提供各项目对应的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名册及证书,未提供-2,不齐全-1。

7

保证金管理情况

对于已经申请启用的工资保证金账户,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及时补缴

10

 

对于已经申请启用的工资保证金账户,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及时补缴。

 

8

在京负责人

企业在京负责人在场

5

 

在京负责人不在场-7,在京负责人以档案管理手册为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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