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 备案人数
| |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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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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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 实得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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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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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组织机构图中至少包括用工管理部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缺一个部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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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职责明确、符合管理规定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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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一个部门管理职责-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职责、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考勤记录及核实职责、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的职责,缺少一项-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缺少一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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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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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具有管理工作例会制度,企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管理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无工作例会制度-2分,无例会记录-2分,例会内容未包含用工管理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每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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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劳务用工制度
| 具有书面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 5
| | 缺少一个部门管理职责-1;用工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职责、普法维权培训监管职责、考勤记录及核实职责、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及核实的职责,缺少一项-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至少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缺少一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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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档案资料齐全
| 10
| | 1、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技能证书齐全,全员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缺少一项-5,一项存在不齐全情况-3(7分)
2、使用并正确填写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依法在合同中明确劳动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关系劳务作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内容。未使用示范文本-2,内容不齐全或不合法-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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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 具备符合要求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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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符合现行管理规定(5分);书面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至少需要具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至第三十条内容,缺少一项-1。
(2)具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双方全称、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履行进度情况、备案证书号码,缺少一项-1(5分);
(3)使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一项未使用-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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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部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 具备施工现场用工管理体系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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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劳务人员变动台账,并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2分),未建立变动台账的-5,未按周更新的一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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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理要求配备劳动力管理员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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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现场配备相应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无施工队长的-2,无劳动力管理员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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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用工管理体系运转正常有效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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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供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未能提供-3,一项不齐全-2(3分);
2、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未能提供-3,劳动合同与花名册不符-2(3分);
3、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上岗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劳动力管理员证书,一项未能提供-1(3分);
4、现场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情况核查记录,未能提供-3,试卷与花名册不符-2(3分);
5、按月提供现场作业人员考勤记录,不能提供的-4,与花名册及人员流动记录不符-3(4分);
6、按月提供现场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能提供的-4,与花名册及人员流动记录不符-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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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预案情况
| 制定并落实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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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立应急小组,小组人员联系方式齐全。未成立小组的-3,联系方式无手机或手机号码为外地号码的-2;
2、预案中有事前教育、排查内容,缺少此项内容-2;
3、预案中有事件发生后疏导至本企业办公地点或项目部的内容,缺少此项内容-3;
4、预案中有事件解决具体方式或方案(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不作为解决方案),,缺少此项内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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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队伍及队长管理情况
| 企业使用劳务队伍流动性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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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劳务队伍稳定,施工队长流动性小,变动率超过10%的,扣2分,施工队长在职不满1年的扣2分,50%以上施工队长无业绩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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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长劳动力管理员上岗情况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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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全员持证上岗,企业需提供各项目对应的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名册及证书,未提供-2,不齐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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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证金管理情况
| 对于已经申请启用的工资保证金账户,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及时补缴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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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已经申请启用的工资保证金账户,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及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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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京负责人
| 企业在京负责人在场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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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京负责人不在场-7,在京负责人以档案管理手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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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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