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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襄樊市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

  为了提高我市商务经济运行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北省《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意见》(鄂政办发〔2006〕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0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意义

  商贸流通业是襄樊经济的重要产业,在扩大生产、刺激消费、繁荣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商贸流通业取得较快发展,至2009年底,全市商业网点达到4.85万个,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亿元,销售规模列全省第二位,商贸流通业对全市GDP贡献率达11.04%,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17万个,占全市就业人口的25%。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还很不够。企业总量虽多,但大中型企业不多,尤其是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数量较少,竞争力不强,成长性较差等,已经成为全市商务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

  实施企业成长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省域副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实力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当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得力措施,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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