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竣工验收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按期竣工,是否按照规定,履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项目质量是否合格,能否按期投产使用;是否存在长期不进行验收或验收走形式以及未验收先使用、工程竣工长期闲置或不能使用等问题。
综合汇报材料重点汇报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并填报《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项目相关资料
1.各区、县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本地项目管理数据库,定期报告制度,书面进度情况报告,实施进展情况的督办制度,项目责任制度,项目责任书及考核情况,地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名称,成立文件,监督检查工作书面成果,有关审计立项计划、通知书,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材料,投诉举报。各批次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文件,建设进度汇总表,中央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财政、贷款、自筹、其他),国家资金到位及地方债券用于财政配套情况(地方债券用于财政配套金额包含在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数)。市财政局下达分解地方债券的文件和明细表,地方债券用于项目的数额(按具体项目统计),灾后重建项目的总体规划及项目完成进度表。
2.被检查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书)及批复文件,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及批文,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土地使用审批批文,项目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改委分解下达中央投资计划文件,财政部门下拔中央投资资金文件和下拔确认地方配套资金文件,中央资金、配套资金等以及资金筹集到位情况相关资料,财政拨款凭据和银行进账单,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项目施工进度表,工程款到位情况,项目监理合同、监理纪录,有关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总账、明细账等相关账目,相关凭证,相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评审报告等,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等,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环保部门验收证书。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县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要确定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迎检工作,制定好迎检方案,确保迎检工作顺利通过。
(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招监委、市审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资金安排、监督检查等文件材料的收集复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