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各市辖区内和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所有正式批复或者注册过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统计调查内容和报送时间
2010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工作仍分为快报和年报,报送内容和方式继续采用报表格式和据此修订后的软件进行上报。快报的统计调查内容为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在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的运行情况,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年报的统计内容为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运行情况,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之前(注意:年报时不另重复发文)。
三、报送内容与载体
报送内容为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中所有指标内容,报送载体为通过统计软件由网上提交的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电子报表。同时,年报需要向汇总单位寄送以上相应报表的纸件一份(注意:快报不需要纸件),并加盖所上报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单位公章,在上报截止时间前送达汇总单位。
四、统计软件及注意事项
报表时必须采用2006版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系统软件。软件及软件安装使用注意事项、报表格式、软件安装使用说明等请到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网站www.cppc.gov.cn下载,请在网站首页点击“统计工作”栏目,下载相应文件。使用前请务必先阅读软件安装、使用注意事项及使用说明。统计软件中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情况表”、“人员表”、“技术装备表”的内容,每年上报前须重新填写,可采用“导入方式”借用部分往年数据。尚未开展服务业务的新成立的中心,也必须安装、运行统计软件并完成网上注册。
请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主管部门认真负责,务必将2010年度统计工作部署到辖区内所有生产力促进中心,提请各生产力促进中心按国家
统计法要求做到及时、据实、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