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办发〔2010〕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政府确定今冬明春继续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确保201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9月2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继续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防死守,盯紧盯牢,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