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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招聘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招聘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1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招聘使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招聘使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 [2010]56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结合宁夏实际,制定“二补三定向”(对学历教育进行补助、对规范化培训进行补助、定向培训、定向招聘、定向就业)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使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3年-5年的努力,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招聘一批、培养一批、培训提高一批以全科医生为主的较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具体目标:
  (一)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订单定向”招收150名医学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大学本科人才。
  (二)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150名医学本科生,通过一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生。
  (三)从在职的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定向培养和招录 3000名村医,建立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村医队伍。
  二、培养招聘办法
  (一)“订单定向”培养。
  分3年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医学本科生,按照医学普通高校的教学要求,进行订单定向培养,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予以补助。
  “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本科生,参加全国高校招生考试,单列志愿,单独划线,由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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