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说明:1、外国专家系指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籍专业人员,其余均为普通外籍专业人员。
  2、此表由聘请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附件2:
  单位累计工作3年以上外国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护照号码

本单位担任职务

在本单位累计工作年限(年)

备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