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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博士后工作基础信息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博士后工作基础信息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家发〔2010〕254号)


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我市博士后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机制,现就加强我市博士后工作基础信息备案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退站信息备案制度

  各北京市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北京市申报获准设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市属流动站、工作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设站单位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退站手续后1个月内,需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一)进站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证明、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二)出站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博士后证书》等的复印件。

  (三)退站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的复印件。

  二、建立博士后工作年度数据统计制度

  各市属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就上一年度数据填写《北京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北京市出站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基础信息备案统计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与本单位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本单位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备案统计工作,保证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备案统计工作的质量将作为本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市人力社保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联系人:王希

  联系电话:(010)65127068

  传真:(010)65256072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区2号楼208房间

  邮编:100005

  附件:1、北京市市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名单

  2、北京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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