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张家口察哈尔农民协会旧址抢修保护修缮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68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省保单位察哈尔农民协会旧址抢修资金的紧急请示》(张文物发〔2010〕6号)收悉,综合专家审核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方案对察哈尔农民协会旧址北房;东、西厢房;东、西配房及内院围墙进行修缮。
二、请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和材料技术要求,补充墁地做法;北房“一麻五灰”的油饰做法,调整为“断白”做法。
三、请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文物建筑安全,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