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隆化土城子城址保护规划》的意见
(冀文物发〔2010〕170号)
承德市文物局:
报来《关于呈报<隆化土城子城址保护规划>进行评审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0〕78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我局原则同意《隆化土城子城址保护规划》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土城子城址城内遗存及现存城垣的保护措施,减少对遗址内各类遗存的干预措施,尤其对于保护性建筑及复原重建等保护措施进行科学的评估论证;
二、深化考古及科学研究规划内容,将了解遗址整体结构布局、各类文物遗存的分布及其遗址的文化内涵作为重点,开展考古勘察及考古发掘研究工作,突出遗址对研究当地历史文化、民族之间文化交流,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结合当地城市建设规划,强化遗址环境保护与整治内容,尽可能恢复遗址的完整性和原真性;
四、规范文本、图纸,遗址的功能分区应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