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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千佛寺戏台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千佛寺戏台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75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千佛寺戏台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张文物发〔2010〕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
修缮方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1、修缮性质应定性为“现状整修”;
2、补充图纸中的标注并标明残损及修缮项目;
3、彩画修复不应使用打磨手法,建议清理除尘后,在原构件上按照原样重新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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