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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注销三十七件馆藏文物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注销三十七件馆藏文物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79号)
曲阳县文物保管所:
报来《关于曲阳县文物保管所注销晚唐五代墓出土文物的请示》等有关文件收悉。
鉴于你所请示中“三彩壶”等三十七件文物已由河北省博物馆收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和《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同意注销。请你所按照《河北省馆藏文物保护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文物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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