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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协诚鞋业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协诚鞋业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0〕413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莆田市协诚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填海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0〕335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莆田市协诚鞋业有限公司使用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南侧10.9981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厂房、办公楼等设施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莆田市协诚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填海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北京54坐标系、L0=120°)

点号X坐标(m)Y坐标(m)纬度B(N)经度L(E)
12795044.75 387970.30 25°15′25.453″118°53′16.746″
22794781.37 388105.18 25°15′16.932″118°53′21.643″
32794589.92 387709.85 25°15′10.605″118°53′07.576″
42794720.62 387646.55 25°15′14.834″118°53′05.275″
52794735.46 387671.90 25°15′15.323″118°53′06.177″
62794754.73 387664.07 25°15′15.947″118°53′05.891″
72794991.78 387813.60 25°15′23.690″118°53′11.163″
82794993.30 387849.24 25°15′23.749″118°53′12.436″
92794986.21 387846.55 25°15′23.518″118°53′12.342″
102794957.02 387840.60 25°15′22.568″118°53′12.138″
112794953.50 387848.68 25°15′22.455″118°53′12.428″
单 元界址线面积(公顷)
填 海1-2-3-4-5-6-7-8-9-10-11-110.9981
宗 海1-2-3-4-5-6-7-8-9-10-11-110.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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