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文物发〔2010〕180号)
各设区市文物(文化)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10月13日19:30左右,保定曲阳县东羊平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宵圣母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9.2平方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但三宵圣母殿损毁严重。当地消防部门初步认定此次火灾系当地百姓在殿堂内燃烧香烛所致。
这次火灾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暴露出各地文物部门在文物安全管理,特别是文物建筑防火方面还存在一定漏洞。当前正值秋冬转换季节,气候干燥,极易发生火灾,为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确保文物建筑安全,现就文物建筑防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文物建筑安全检查。各级文物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对本辖区内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文物建筑火灾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漏洞,及时整改,确保文物建筑万无一失。
二、加大安全防范力度。各级文博单位要增加人力物力,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