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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奖知识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奖知识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乌政字[2010]70号)


各旗市县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2周年,进一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和公共安全知识,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11月中旬组织开展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在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中,各旗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的热潮,通过参赛增强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了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截止竞赛结束日期收到来自全市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共 8000多份答题卡,通过集中阅卷、初评、复评后,于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举行了有奖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并将获奖结果报市政府同意。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决定对获奖个人和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现将获奖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奖人员名单

  1、一等奖(5名)

  季利俊  丰镇市环保局

  陈晓梅  集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范 富  凉城县畜牧局

  董世友  乌兰察布市信息中心

  范秀珍  集宁区民建路88号

  2、二等奖(10名)

  杜登峰 丰镇市林业局

  付俊文 丰镇市农业局

  胡泉龙 丰镇市人防办

  李 明 察右前旗组织部

  张秀英 乌兰察布市广播电视大学

  侯翠平 集宁区质监局

  宋 娟 乌兰察布市石油公司

  刘 剑 乌兰察布市卫生监督所

  林美华 察右后旗政府办

  李 杰 乌兰察布市审计局

  3、三等奖(20名)

  李玉兰 丰镇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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