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各级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婚前检查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以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重点做好一级预防中的孕前实验室筛查和增补叶酸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0年年底前各地要全部实现政府承担优生筛查费用。建立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报告制度,为病残儿家庭再次生育提供优生咨询指导和孕期跟踪监测服务,减少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
(五)全力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要按照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优生相关健康检查和指导。具体检查内容包括男女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及妇科超声常规检查、病毒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跟踪随访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等。市、县(市、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成立健康体检中心,设置健康教育室、咨询指导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检验科、超声检查室及档案室等,增加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需求。
(六)不断加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要继续保持荣誉,省优县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各级技术服务机构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技术质量规范、标准和技术操作常规,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员、全岗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要。要切实加强科技工作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人口计生服务站,为全员人口信息化奠定基础,不断提高优质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把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计生、卫生、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市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评估,保证相关部门责任的落实和项目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各司其责,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工作。
(二)加大投入,尽快完善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搞好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和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房舍、设备配备等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免费的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保证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服务项目资金匹配及时、足额到位,从资金上支持技术服务网络的基本建设,确保优质服务顺利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要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按照上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配备的要求,对县、乡两级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通过采取公开招聘、横向调整、计卫联合等措施来解决。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激励机制,加强技术服务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