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兰州理工大学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的通知
兰州理工大学: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启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兰州理工大学组织实施了《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试点方案》,制定了高校非财政资金物资采购制度,规范了采购工作流程,并建立了管理信息平台,探索了高校非财政资金采购监督管理的新途径。为了在全省高校推广你们的做法,根据甘肃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做好预防腐败试点项目评估论证及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高校纪工委决定对兰州理工大学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兰州理工大学高度重视规范高校物资采购行为试点项目评估论证工作,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评估论证于2010年10月11日上午9:30在兰州理工大学泓文宾馆进行,为期1天。
三、评估论证专家组成员。
组 长:余生明 兰州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员
副组长:王爱平 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
陈 军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