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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城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

  (四)分级负责。荆州区、沙市区现有社会保险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方式不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式不变。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要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落实情况,推动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按分级负担的原则,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的渠道不变。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认真抓好社会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在新的征缴模式搭建之前,社会保险费核定计划传递和征收票据传递按现行方式不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基金的预决算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社会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市城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后,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职责,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欠费清理、确保待遇发放等工作。市政府统一下达社保扩面和征缴指标任务,作为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计划指标,对两个区的领导班子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采取季度通报、实地抽查核实等方式,对两个区的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础管理,重点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规划和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地税部门要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努力提高基金征缴率,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工商、税务、安监部门在办理工商年检、核发税务发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先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市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基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基金管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形成以社会保障部门行政监督为主体,财政、审计、地税等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支持、有机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市城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的宣传工作,确保市城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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