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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

  (二)奋斗目标。
  力争到 2012 年,创建“中国名牌产品”5 个,“中国驰名商标”3 个,“证明商标”8 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4 个,“四川省著名商标”7 个、“四川省名牌产品”35 个,注册省级农产品商标 14 个;创建“中国最佳休闲城市”1 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 个,国家级 5A 景区2个,国家级旅游商品品牌 3 个;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 个,省级园林城市 10 个,省级宜居城市 6 个,国家卫生城市 1 个、省级卫生城市 1 个,国家级森林城市 1 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县 2 个、省级绿化模范县 5 个,省级环境模范城市 1 个,省级文明城市 1 个;申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 项、国家级文化遗产 10 项,创建国家级文化品牌 3 个、省级文化品牌 6个;创建省级“金融生态示范县(市)”2 个。
  通过品牌战略的实施,全州品牌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优势产业品牌数量明显增加,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促进品牌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20 个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0 个产品的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品牌产品产值对地方 GDP 贡献率达30%以上。
  (三)实施原则。
  1. 政府主导原则。强化各级政府的组织、推动责任,加大扶持、引导力度,强力推进,加快实施,求实求效。
  2. 企业主体原则。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发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市场需要的品牌产品,掌握发展和竞争的主动权。
  3. 群众参与原则。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品牌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品牌、爱护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城市品牌和诚信品牌创建上,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4. 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根据目标市场、目标对象,创建结构合理的品牌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5. 质量核心原则。坚持以质取胜,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凉山产品的美誉度。
  6. 梯次推进原则。坚持宁缺勿滥,根据凉山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从培育发展“凉山名牌”、“四川名牌”、“中国名牌”入手,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带动全面。
  三、培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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