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渝邻高速新龙湾立交工程施工延期的批复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渝邻高速新龙湾立交工程施工延期的批复
(渝高管〔2010〕113号)


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顺延机场南联络道工程渝邻高速开口占道施工的请示》(新城行〔2010〕9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机场南联络道工程施工进度,提升机场通行服务能力,原则同意机场南联络道渝邻高速公路新龙湾立交工程施工延期方案,并按三期分步实施建设。

  (一)第一期实施渝邻高速公路西侧土石方开挖工程和临时转换道工程,为满足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和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同意实施占道施工(占用紧急停车道)。施工时间截至2011年4月底。

  其中,临时转换道工程应在2011年“春运”前(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在“春运”和全国干线公路检查期间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占道施工,并应提前将高速公路上所有的施工设施全部撤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迎检工作的需要。

  (二)第二期实施渝邻高速公路跨线桥梁、东侧匝道、箱涵加长、现有人行天桥拆除等工程施工,并利用临时转换道实行高速公路车辆交通转换。施工时间为2011年5月至8月。

  (三)第三期实施渝邻高速公路西侧匝道等剩余工作,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行。

  二、请补充完善新龙湾立交北侧新建人行天桥施工组织方案,并结合高速公路通行及安全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建议考虑该人行天桥对高速公路行车视距及安全的影响,增大天桥跨径或适当调整天桥设置位置。

  三、立交工程施工建设应严格遵守《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施工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并结合区域路段实际情况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满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行车引导要求,保持交通标志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设置专职安全人员做好交通标志清洁维护及秩序规范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