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或驻地现场公示栏、项目主管单位网站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
2、监理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监理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履约情况、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文件、驻地现场公示栏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
3、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施工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文件、现场公示栏
公开范围:项目法人、质量监督部门、施工单位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
(六)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公开
设计变更严格管理程序,周密调查,科学论证,详细申诉变更设计理由,并经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后,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1、设计变更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相关变更设计原因、依据、主要技术标准、主要设计方案和变更费用、合同单价、合同金额等内容。
公开方式:会议、文件等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主管单位
公开时间:设计方案确定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
2、设计变更批复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公司上级设计变更主管部门
公开内容:设计变更的方案、工程数量
公开方式:项目法人驻地公示栏、项目主管单位网站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时间:设计变更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
公开内容: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评比结果、质量鉴定结果,质量问题举报和检查情况,质量大检查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法人现场公示栏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和项目主管单位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建设管理处
(八)资金使用(计量支付)公开
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注重时效管理,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各项目法人要认真落实好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周期,计量支付时限、计量支付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项目法人驻地宣传展示栏、项目主管单位网站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建设管理处
(九)建设市场管理公开
建设市场管理包括从业单位从业信息管理和资质管理。资质管理包括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评定、公路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企业资质的行业审查意见。
1、从业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履约情况、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
2、资质审查、审批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综合规划处
公开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填报的审批表格、行业审查意见或审批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
(十)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加单位名称、交工验收时间、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各参建单位综合评分情况、交付施工时间、验收结果等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项目主管单位网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竣(交)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
四、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明确责任
在实施公开的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个环节都要按照“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候完成”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公开的工作要认真落实,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不断完善工作运作机制,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
一方面要加强对公开内容、方式的宣传工作,要确保宣传到位,传达到位,便于广泛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各有关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所负责的公开主体实施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五、工作监督及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