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安全监控。将传感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到森林生态安全监测领域,建立动静结合的异构传感器节点监控体系,完成林区生态信息大范围、深层次、全方位的采集、分析,实现森林生态安全的实时监控,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报告森林灾害发生地及发展态势。
(二)着力提升四大重点产业领域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结合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三层网络构架体系,不断完善物联网产业发展区域创新体系,高端切入、把握关键,积极抢先占据物联网产业制高点,带动物联网产业链体系协同发展。
1、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领域
围绕物联网感知层关键技术,抢先发展先进传感器、无线传感器网络及智能终端设备制造产业,提升物联网感知层信息获取能力,抢占物联网产业发展关键点。引进和培育一批低功耗、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传感器设计、研发和制造企业,迅速提升高端传感器市场的影响力;着力推动卫星导航接受芯片、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的研发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积极引进和培育传感器核心控制芯片设计、研发、封装及规模化量产企业和研究机构,进一步提升芯片开发和产业化能力;加速基于CDMA2000、TD-CDMA、WCDMA的3G芯片的设计、研发、封装和规模化量产;大力培育高性能射频识别标签设计、封装及相应读写器具设计、开发和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引进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企业,提升无线传感器网络构架、自组网、信息安全以及异型传感器接口标准化能力。引导和扶持企业依托现有研发基础,积极开发融无线数据通信、交易支付、信息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终端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2、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领域
围绕物联网网络层数据传输、存储、处理以及控制等环节,优化提升大容量数据传输、存储和分析处理软硬件产业,培育物联网网络关键设备制造及服务企业。重点扶持3G、软交换等下一代网络传输技术与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扶持和培育大容量数据交换和存储设备研发制造企业,进一步巩固我市的领先优势;针对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积极尝试大容量数据交换和信息安全、测试中心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异构网络和云计算技术的研究、开发企业和研究机构,进一步壮大我市在分布式计算、模糊识别等智能数据挖掘、分析领域的话语权。
3、物联网系统集成及标准化推广领域
围绕物联网应用层关键技术,立足已有产业基础,把握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探寻适宜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物联网系统集成产业。重点突破物联网系统集成与解决方案提供、网络运营以及信息服务等物联网相关高新技术服务业,全面提升在智能城市、智能生活、智能“两化”、智能环境监控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集成开发能力;结合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促进物联网系统应用开发的标准化工作,开发可“复制”商业化运作模式;大力培植物联网领域操作平台软件、中间件软件的开发、设计企业和研究机构。
4、关键支撑领域
围绕物联网产业链体系建设,培育和孵化一批支撑物联网技术产业化应用开发的集成电路、计算机与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纳米新材料、新能源等相关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开发物联网产业化应用所需的支撑技术和关键产品、设备,巩固物联网产业发展支撑基础。
(三)全力突破三大核心关键技术
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是我市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也是产业政策扶持的着力点。立足我市现有技术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借助优势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通过政府扶持、引导,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究,着力破解产业发展关键制约瓶颈,努力掌握核心知识产权,迅速占领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高端环节。
1、物联网节点与短距离无线传输技术
重点围绕关键传感元器件、短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开展技术攻关,着力突破物联网感知层技术制约瓶颈。重点研究开发微纳传感器、执行器核心元器件;研究开发卫星导航接受芯片、无线传输控制芯片、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等关键传感芯片,着力推进产业化;着力突破基于温度、湿度、压力、重量、流量、加速度等传感、监测设备的嵌入式微控制技术,满足感知多样性、成本低廉、规模化应用要求;破解传感器节点能源供应难题,加快研究太阳能、电磁波、嵌入式微纳发(蓄)电研究和开发,增强节点的持续工作能力;研究、开发无线传感器网络构架、自组网、路由/网关、数据协同处理以及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射频识别标签的低成本、远距离、大容量、高可靠性技术;不断推进多功能、易用、低成本的射频识别读写器具的设计、研制。
2、网络传输、大容量数据存储及智能分析处理技术
围绕物联网网络层超大容量数据存储与高效智能数据聚合、挖掘、分析技术开展研发,抢占物联网网络层关键技术制高点。重点研发异构网络互联互通技术,加强云计算技术的研发,提升网络数据处理能力;研究开发调制方式多样、能适应复杂使用环境的网络通信技术;开发大容量数据存储、高效率传输设备及数据压缩、传输、处理技术;开发快速、高精度、高效率数据挖掘、比对分析算法与模型。
3、物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关键软硬件技术
加强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及中间件开发与产业化,推进系统解决方案标准化;加强各层次数据接口信息交互的标准化研究;加强应用管理、服务软件以及信息服务平台技术的开发力度,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快速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开发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物联网增值服务技术及相关业务。
(四)积极构建三大产业公共平台
发挥已有基础优势,着力搭建网络基础、技术、资源等虚实结合的产业公共平台,支撑全市物联网产业发展。
1、物联网网络基础平台
构建“1+3”基础网络平台。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引导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积极参与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推进基础网络资源优化整合,构建包括广播电视网和三大通信网的“1+3”开放式基础网络平台,扶持和鼓励高速率和低能耗的光纤到户、光纤到楼、光纤到园的高速边界接入网络的应用和普及,进一步加强热点区域的WIFI和3G网络的覆盖深度和无缝融合,进一步增强我市物联网网络基础。充分发挥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在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融合的先发优势,引导其集中力量尽快构建涵盖广、成本低的物联网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资源整合优势,鼓励其在杭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业务。
设立物联网信息中心。支持网络运营商、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多方联合搭建物联网信息中心,构建综合性物联网数据共享、交换和测试平台,为物联网相关企业和用户提供数据接入、数据处理以及系统测试等多项服务,并积极制定物联网技术标准,支撑物联网各领域应用业务的快速落地运营。
2、物联网技术创新支撑平台
组建中国电科(杭州)物联网研究院。根据“需求牵引、技术推动”原则,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所属物联网相关研究机构为核心,鼓励我市物联网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积极参与,建立在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都具备国内一流水准的物联网产业研究机构。以中国电科(杭州)物联网研究院为核心,整合多方优势资源,加强物联网领域的科研、生产制造和产业化应用,积极主导和参加标准制定,推进技术产业化以及执行重大试点示范项目,支撑全市物联网产业发展。
组建中科院杭州射频识别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的战略合作,建设中科院杭州射频识别技术研发中心,充分发挥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在物联网领域的综合技术优势,以射频识别技术应用研究开发为核心,在微电子、微系统、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等相关领域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并针对具体应用领域组织产业化开发,实施一批重点领域示范工程,努力建成国际前沿、国内领先,具备引领作用的国家级研发中心。
组建港科大物联网应用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以香港科技大学在余杭的先进制造研究所为基础,推进与港科大的战略合作,依托港科大的强大技术、人才优势,围绕物联网产业共性问题、技术标准化、产业化应用等主题开展集中攻关和推广。同时,以此为平台,利用香港科技大学的教学资源,从事物联网国际化人才培训工作,并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组建南邮杭州三维无线与物联网研究院。支持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邮电大学合作,在余杭仓前创新基地设立南邮杭州三维无线与物联网研究院。充分发挥南邮在电子信息学科领域较强科研实力和基础优势,结合三维通信在无线通信技术、物联网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研究与产业化基础,努力构建信息通信新技术研发及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带动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
支持高校物联网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在杭高校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在物联网领域的科研实力,大力支持浙江大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部射频电路与系统重点实验室、浙江省集成电路设计重点实验室开展物联网相关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支撑物联网技术产业化发展。
3、物联网信息和中介服务平台
物联网技术交流中心。以网络运营商、龙头企业、研究机构为主体,鼓励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围绕物联网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检测和标准化工作,搭建立足杭州、辐射全省的物联网技术交流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交流中心,推进省内物联网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对接国家物联网标准联合会工作组,推动企业参与跨区域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
物联网技术(产品)认证测试中心。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积极参与,抓紧筹建物联网技术(产品)认证测试中心,为物联网企业提供技术标准认证、系统测试、产品检测等服务,提升物联网技术产品的环境适应性。
四、政策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挂帅,市经委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建委、旅委、信息办、财政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产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及技术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成立物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覆盖技术、经济、公共管理等领域的国内外物联网知名专家,组建市物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就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并就有关前瞻性的技术应用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为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撑。
(二)推进园区建设,促进集聚发展
重点推进物联网核心园区建设。抓紧编制核心区物联网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核心区物联网产业的有序、快速发展;发挥园区内现有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结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国内外优势企业向物联网产业园集聚,打造涉及研发、制造、系统集成、运营维护等多个环节,涵盖传感器、关键控制芯片、嵌入式软件、中间件、系统集成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等领域的完整物联网产业体系;通过大力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加强网络运营商与物联网产业园、物联网孵化园之间的战略合作,提升网络基础、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积极培育产业链协同发展和产业应用优势。
支持各区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抓紧落实各区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各地产业发展实际为基础,引导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走差异化、协同化发展道路;结合当地信息化建设实情和有关要求,积极鼓励物联网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内企业积极投身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快速提升物联网企业的商业化开发能力。
(三)加强企业培育,完善产业体系
加强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突出龙头带动作用。抓紧实施“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为大企业大集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成长型企业发展成大企业集团;推动物联网企业之间开展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助推企业高端切入、延伸产业链,抢占产业发展先机;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创新招商选资工作,吸引全球知名物联网企业来我市投资、合作,提升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层次,扩大国际影响力;搭建“央企合作平台”,营造良好条件,积极争取科技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产业化应用经验丰富的央企、国企来杭投资。
加强专业化配套企业培育,完善产业化协作体系。以“瞪羚计划”、“雏鹰计划”实施为契机,集中选取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实力强、业务处于物联网核心领域的中小企业加以重点持续、培育,助推其快速迈上新台阶;引导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开展协作分工、交流合作,形成产业化协作体系;进一步推动“园中园”、科技孵化器和科技楼宇建设,努力营造优异的创业创新环境,不断培育具有技术优势和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
(四)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资金扶持
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物联网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建设、示范推广项目建设、物联网平台建设等。每年根据财政收支状况与物联网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物联网专项资金规模预算,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核、监管,确保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以专项资金为引导,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向物联网企业倾斜,资助物联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国家创新基金、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集成电路专项基金及国家重大产业化项目基金、技改项目基金,以及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各类政策支持;积极组织物联网产业园、孵化园、特色园区、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申报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提升杭州物联网城市品牌;积极争取国家广电总局基于广播电视网的物联网示范项目落户杭州,完善物联网产业发展网络环境。
推进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认真落实《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对风险资本的引导、示范作用,完善风险资本与优质企业、项目的对接平台,推动社会风险投资资本积极参与我市物联网重大产业化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切实提高风险资本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风险资本投资积极性。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建立物联网领域拟上市企业库,积极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好上市融资工作,切实推动物联网企业到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企业积极到海外市场上市融资;推荐和协助有条件的物联网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