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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纠风办《河南省2010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豫纠组【2010】17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豫建【2010】108号),现就组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考核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2010年民主评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标准》(豫建【2010】108号文附件二),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核监督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和其他等六个方面,并逐项进行考核打分。

  二、考核方法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自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自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抽查的办法进行。

  三、考核时间

  10月27日至11月5日。

  11月5日前,各省辖市、县住建局完成对所属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考核,做好迎接省厅抽查的准备。

  四、群众满意基层站名额推荐

  依据各省辖市、县住建局考核结果、省住建厅抽查和当地政府纠风办评议、考核情况,由省辖市住建局行文推荐参评群众满意基层站报省厅,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省住房和城乡建厅择优推荐上报省政府纠风办。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分派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创建基层群众满意站所考核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确保考核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严格考核纪律。严禁考核组人员向被考核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被考核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向考核组人员赠送礼品,不得宴请、招待考核组人员。对违反考核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考核的,将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考核期间,河南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室将开通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考核举报电话,受理有关考核工作的举报投诉。电话:0371-68080870、0371-6622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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