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圳市公共机构2010年上半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国管办[2010]213号)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做好2010年上半年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目标预警预测。为了解我市公共机构2010年上半年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开展我市公共机构2010年上半年能耗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耗现状,分析、查找用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既是完成“十一五”节能计划的必要工作,又是合理制定“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重要基础。根据历次统计工作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本次统计扩大了部分统计范围,力争更加科学、完整、准确地反映出我市公共机构的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部位,为今后制定能耗定额标准和节能目标打下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加强部署,按时完成统计任务。统计结果将以简报形式进行内部通报。
二、能耗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是市、区两级公共机构2010年度1— 6月份能源资源消耗量、费用。
(二)报送方式。
1、附件2由市、区两级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填写,报本单位主管部门。
2、附件3由市、区两级公共机构用能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报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附件4由市、区两级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填写,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各单位主管部门无需汇总,直接将原表(包括电子版)报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4、报送材料分为书面报表(需分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报表两种。
可任选下面1个电子表格下载地址下载所有电子表格,地址为: http://szjienengban.3gdisk.net或者http://www.800disk.com/?Szjienengban(密码均为:szjnb)。
电子表格报送邮箱为:szjienengban@163.com 。
(三)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地点为市民中心C区1028室。联系人:韩萌、朱锴,联系电话:82001854、82001847,传真:82001845。
附件:1、填表说明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
4、公共机构重点用能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填 表 说 明
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情况,加强能源资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科学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制定本表。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一、总体要求
(一)本报表属于政府部门调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公共机构要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二)本报表统计内容: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消耗量。
(三)本报表统计对象:市、区各级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四)本报表填报:
1、附件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由所有公共机构填写,如各医院、学校等用能单位。
2、附件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由各系统主管单位填写,如卫生局、教育局等主管部门。
3、附件4《公共机构重点用能情况调查表》由各公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各医院、学校等用能单位。
(五)本报表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可根据需要在本表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能改变本报表指标的排序和统一编码。
(六)本报表按《通知》报送要求,各主管部门在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点为市民中心C区1028室。
二、指标解释
单位地址:即单位的通信地址。
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建筑面积:按照有关法律效力的数据为准,如房产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
能源资源种类:包括电、水、煤、汽油、柴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集中供热耗能热量、太阳能集板以及其他能源。
三、注意事项:
(一)表中所称“建筑面积”,专指公共机构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文体活动的建筑物面积,不包括自负盈亏或非财政支持水电费用单位的建筑物面积。本表也暂不统计绿地面积及相关能耗。表中所称“电、水、气”的消耗量及其费用,专指符合以上条件建筑物的电、水、气消耗量及其费用。
(二)表中所称“用能人数”,专指本单位范围内实际使用能源资源的人数总和。医院用能人数指医院员工和日均住院、门诊量病人的总和,学校用能人数指本学期在校师生的总和。“编制人数”专指在编人员数量。
(三)表中所称“公车数量”,专指本单位固定资产账上车辆的实际数量,不包括非在编车辆和借用车辆。“编制数量”指定编车。表中所称“汽油”、“柴油”的车辆用油量及其费用,专指以上车辆的用油量及其费用,不包括非在编车辆和借用车辆的用油量及其费用。本次统计中的“一般车辆”指主要用于办公和日常工作的车辆,“特种车辆”指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车辆,如巡逻车、消防车、环卫车、救护车、救险车、校车等。
(四)本次统计内容中增加了各单位重点能耗部位的统计项目,作为今后能耗定额和节能标准的基础。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停车场、玻璃幕墙、中央空调、电梯、加热设备等用能部位,将作为今后节能的重点领域;对一些特殊用途的设备和特种车辆,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列入节能目标。请务必认真填写。
(五)各项能耗用量和费用的大致比例如下:电的用量和费用的比例大致为1:1;水的用量和比例大致是1立方米:3-4元;液化石油气的用量和比例大致是1万千克: 7万元;油耗的用量和比例大致是1升:6-8元。
(六)本表中规定的统计范围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附件2(一)
单位基本信息
表 号:1表
制表机关:国管局
填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节能负责人:
2010年度1-6月份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汇总代码 | 数 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一、单位编号 | -- | 100 | —— |
二、单位性质 | -- | 101 | |
三、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102 | |
四、用能人数 | 人 | 103 | |
编制人数 | 人 | 1031 | |
五、公车数量 | 辆 | 104 | |
编制数量 | 辆 | 1041 | |
其中:1、汽油车数量 | 辆 | 1042 | |
2、柴油车数量 | 辆 | 10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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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 1、表中101项“单位性质”应填写公共机构分类代码,事业单位应填写3位代表。分类代码如下:01 国家机关、02事业单位(其中021 教育事业、022 科技事业、023文化事业、024卫生事业、025 体育事业、026 其他)、03 社会团体。 |
| 2、表中102项“建筑面积”应填写办公区、医院、教学、馆所等建筑面积,不要计入住宅区域面积或附属的宿舍楼面积。 |
| 3、表中103项“用能人数”应填写实际使用建筑的总人数,包括各类编外人员。如准确用能人数难获取,请尽量准确地估算平均人数。 |
明 | 4、表中所称“公车数量”,专指本单位固定资产账上车辆的实际数量,不包括非在编车辆和借用车辆。“编制数量”指定编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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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联络员: 电话: 报出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2(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表号:2表
制表机关:国管局
填表单位:
2010年度1-6月份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汇总代码 | 数量 |
电 | 消耗量 | 千瓦时 | 110 | |
费用 | 元 | 111 | |
水 | 消耗量 | 立方米 | 120 | |
费用 | 元 | 121 | |
煤 | 消耗量 | 吨 | 130 | |
费用 | 元 | 131 | |
天然气 | 消耗量 | 立方米 | 140 | |
费用 | 元 | 141 | |
液化石油气 | 消耗量 | 千克 | 150 | |
费用 | 元 | 151 | |
人工煤气 | 消耗量 | 立方米 | 160 | |
费用 | 元 | 161 | |
汽油 | 总消耗量 | 升 | 170 | |
总费用 | 元 | 171 | |
1、车辆用油量 | 升 | 1701 | |
及费用 | 元 | 1711 | |
2、其他用油量 | 升 | 1702 | |
及费用 | 元 | 1712 | |
柴油 | 总消耗量 | 升 | 180 | |
总费用 | 元 | 181 | |
1、车辆用油量 | 升 | 1801 | |
及费用 | 元 | 1811 | |
2、其他用油量 | 升 | 1802 | |
及费用 | 元 | 1812 | |
煤油 | 消耗量 | 升 | 190 | |
费用 | 元 | 191 | |
热力 | 耗热量 | 千焦 | 200 | |
费用 | 元 | 201 | |
供暖面积 | 平方米 | 202 | |
其他能源 | 消耗量 | 吨标煤 | 210 | |
费用 | 元 | 211 | |
说明 | 1、电、水的消耗量均指《单位基本信息》中建筑物内的消耗量,建筑物外绿地、广场的用电量和用水量不计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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