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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进驰名著名商标培育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商标的保护和运用。完善培育驰名著名商标扶持政策。加大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应对商标侵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不断充实商标行政执法力量,形成人员精干、稳定、高效的商标管理体系和执法机制。
  (三)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品牌建设。以玉米、大豆、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中药材、林蛙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地理标志
  证明商标申报工作。
  (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并通过采标、认证、境外商标及专利注册等国际通行做法,增强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商标知识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领导干部、专业人员的商标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形成浓厚的商标文化氛围。
  (二)积极推进企业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把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作为管理和发展的重要目标。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企业实行先进的质量和产品标准,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认证工作,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推动出口企业提高使用和注册自主商标的比例,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集团公司单设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加强商标权自我保护。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商标权审议制度,防范商标侵权风险。
  (三)大力推进 “商标富农”工作。各级工商部门每年都要制定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品牌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总结推广 “商标富农”工作经验。普查全省地理标志资源,帮扶具有经济潜力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及其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验,维护市场信誉,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依法加强商标权保护工作。建立工商、海关、公安、法院商标行政与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各项工作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商标行政执法的区域协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反复侵权、群体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对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
  (五)优化商标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拓展商标代理服务范围,促进商标权信息交流,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信息、标准、认证、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的服务。加强对商标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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