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城市物业管理基础工作
(共30分)
| 7.1.1城市人民政府将物业管理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研究和部署本市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
| 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无相关文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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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市、县(区)各级政府部门设有专门物业管理机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 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符合6分,基本符合3分,无相关文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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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国家、省和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计划安排、组织培训、相关活动和检查验收。
| 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符合5分,基本符合2.5分,无相关文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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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积极开展物业管理全覆盖活动;建立住宅小区(楼、院、单位后勤)档案,统计准确,管理状况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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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制度,新建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缴交率达80%以上,设有专门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 查看相关文件和维修资金报表,符合5分,基本符合2.5分,无相关文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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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建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均需通过招投标活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 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符合5分,基本符合2.5分,无相关文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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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 有国优项目3分,省优项目2分,未申报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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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住宅小区专业基础管理
(共15分)
| 7.2.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 符合1分,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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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由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 符合1分,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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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2分,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1分;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2分,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2分(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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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 执行有关规定1分,未执行0分;公开1分,未公开0分(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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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1分(总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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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和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
| 符合5分,值班制度不健全扣1分,未设服务电话扣1分,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分,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分(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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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共12分)
| 7.3.1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志明显。
| 符合3分,无示意图扣0.5分,无路标扣0.3分,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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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 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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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 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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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现象。
| 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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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共13分)
| 7.4.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 设施设备运行按规定记录0.5分,无事故隐患0.5分;遵守操作规程0.6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遵守保养规范0.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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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室外公共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 符合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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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 符合1分,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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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通畅、平整1分,发现一处不通畅、不平整、积水扣0.2分;发现井盖缺损或丢失扣0.6分,路面井盖不影响通行0.4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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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 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0.6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保障措施严格0.4分,无措施或措施不严0分;水质符合卫生标准0.5分,不符合0分;有处理方案0.5分,无处理方案0分(总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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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 符合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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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 符合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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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共10分)
| 7.5.1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 符合2分,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分,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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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 符合2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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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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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 制度完善0.5分,基本完善0.3分,不完善0分;因管理责任造成车辆丢失扣0.5分(管理单位公开承诺赔偿的不扣);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乱放扣0.1分,出入无记录扣0.2分(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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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 符合2分,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扣1分,乱停放每部车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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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环境卫生管理
(共13分)
| 7.6.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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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 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2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分,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分(总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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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 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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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 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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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 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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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绿化管理
(共7分)
| 7.7.1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 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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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 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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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 长势不好扣1分,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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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 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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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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