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组织领导
(共8分)
| 6.1.1认真执行《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等规章(3分)
| 违反任何一条即扣0.5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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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健全、职能明确、管理到位(1分)
| 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不明确、管理缺位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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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到位,科研成效显著(2分)
| 无园林绿化科研队伍扣0.5分,近两年无科研成果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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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通过专家评审,经政府批准,并纳入市总体规划(2分)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未编制(修编)扣2分、未通过专家评审或未经政府批准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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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管理制度
(共10分)
| 6.2.1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实施绿色图章制度(2分)
| 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实施不严格扣1分,
未向社会公布扣0.5分,未实施绿色图章制度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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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制定本市(含扩权县)公园、广场、道路绿地等市政绿地养护管理督察办法,并落实到位(1分)
| 未制定督察办法,扣1分;督察办法已制定但落实不到位扣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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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制定本市(含扩权县)居住区绿地和庭院绿地等社会绿地养护管理督察办法,并落实到位(1分)
| 未制定督察办法,扣1分;督察办法已制定但落实不到位扣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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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近年内新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2分)
| 三年内有一处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不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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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1分)
| 未编制扣1分,
编制但未实施或实施不严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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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园林绿化应用植物种类不低于150种,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并建立有常用园林植物名录(3分)
| 应用在植物种类不足扣1分,乡土树种运用不足,不能体现地方特色扣0.5分,无本地常用园林植物名录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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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城市园林景观保护(共4分)
| 6.3.1城市原有自然风貌保护良好(1分)
| 城市原自然风貌被破坏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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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突出的城市文化、民族特色和文物古迹所处的环境保护良好(1分)
| 突出的城市文化、民族特色和文物古迹所处的外部环境被破坏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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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古典园林、历史名园的保护规划编制合理,保护有效到位(1分)
| 保护规划未编制扣0.5分,保护不到位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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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保护档案,保护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古树名木有标牌、重点保护标志和相应的保护设施(1分)
| 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保护档案、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中存在一项即扣0.5分;古树名木无标牌、无重点保护标志、无相应的保护设施,存在一项即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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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园林绿化
建设(共34分)
| 6.4.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以上。(6分)
| 经遥感的城市,三项指标以遥感为主,未经遥感的以台帐资料为主。每项指标不达标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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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只计算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3分)
| 服务半径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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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近三年新建公园绿地,大城市新建公园绿地(50000㎡以上)不少于2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2分)
| 未达标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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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城市公园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达到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体现植物造景的原则,绿化面积应占总面积的70%以上(3分)
| 公园设计不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扣1分,绿地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园中的绿化面积不足陆地总面积的70%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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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省辖市至少要有两个省级达标公园(三星级以上省级星级公园),扩权县至少要有一个省级达标公园(三星级以上省级星级公园)(2分)
| 省辖市或扩权县未达到要求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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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城市广场建设,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3分)
| 城市广场绿地率不足60%扣1分,植物配置未达到乔灌草相结合扣0.5分,建筑小品、城市雕塑未突出城市特色且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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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0%和75%以上,市区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3分)
| 一项不达标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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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分车带绿化植物配置合理,形成乔、灌、草、模纹、地被相结合的复层绿化景观(1分)
| 发现一处新建分车带绿化植物配置不合理扣0.5分,对城市原有植物配置不合理的分车带完善和改造计划,无计划或未逐步落实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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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全市道路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2分)
| 无林荫路扣2分未成林荫路系统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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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 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在30%以上;《公园绿地符合生活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并建有游憩活动场地和设施。旧城市改造,绿地率不小于25%(2分)
| 发现有1处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达标扣1分,公园绿地不合要求,无游憩活动场地和设施不全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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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1 园林小区,获省级授予称号的园林小区占全市单位总数的20%以上,获市级授予称号的占全市单位总数达50%以上(2分)
| 获省级园林小区称号的不足全市单位总数的20%扣1分,获市级园林小区称号的不足全市单位总数达5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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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 获省级授予称号的园林单位占全市庭院单位总数的15%以上,市级园林单位占全市庭院单位35%以上;绿化达标单位达到50%以上(2分)
| 全市的单位中,省园林单位的比例不足15%扣0.5分,市级园林单位的比例不足35%扣0.5分;绿化达标单位比例不足5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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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 城市新建主干道沿街单位8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或无围墙绿化;老城区,主次干道沿途各单位因地制宜拆墙透绿,效果明显。(2分)
| 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或无围墙绿化不足80%扣1分,老城区拆墙透绿效果明显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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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 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1分)
| 未推行立体绿化的扣1分,推行效果不明显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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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共38分)
| 6.5.1城市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园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含滨水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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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1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园绿地园林植物长势良好。乔木、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株形丰满,花繁叶茂。(4分)
| 园林植物乔木、花灌木、地被植物有一处植物长势不良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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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公园、广场、游园各类植物修剪合理,浇水、施肥养护到位,做到树木无枯枝、花草无枯叶、无病虫害(3分)
| 植物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等养护管理不到位,每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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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3绿地草坪,地面平整,管理精细,修剪整齐,无裸露地面(3分)
| 草坪生长不良、有祼露地面、杂草、修剪不整齐等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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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4园区应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空气清新,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2分)
| 生态环境较差、空气污浊、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剥落、有污洉,并存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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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5园区内广场、地面、路面和服务设施周围无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痰痕等垃圾污迹,草坪、花坛无杂物,道路保洁达到一级管理水平(3分)
| 园区内广场、地面、路面及服务设施周围有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等垃圾每处扣0.5分,花坛、道路有破损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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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6园区内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并及时清理,无外溢、无破损(2分)
| 园区内垃圾箱位置设置不合理、数量不足、未及时清理、有外溢、破损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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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7园区内公厕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做到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无蚊蝇、无异味。各种设施设备无破损、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2分)
| 园区内公厕不干净,有蚊蝇、有异味。设施设备有破损、有污垢、有堵塞、有滴漏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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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8园区内的座椅、商亭、电话亭、照明设施、游乐设施等,要卫生清洁,无破损(2分)
| 园区内的座椅、商亭、电话亭、照明设施、游乐设施等,不卫生清洁,有破损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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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市区道路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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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道路花坛和两侧绿地植物长势良好。乔木、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株形丰满,花繁叶茂。(4分)
| 园林植物乔木、花灌木、地被植物有一处植物长势不良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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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主次干行道树规格基本一致,树池整齐划一,树型美观、无缺株、死株现象,无干枯枝(3分)
| 行道树规格不一致、树池不整齐每处扣0.5分,缺株、死株一处扣0.5分,严重干枯枝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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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绿化带、花池和沿街绿地管理的植物修剪要整齐合理;管理要精细,无缺株断株,无明显病虫害现象,无黄土裸露,无斑秃枯黄现象。(4分)
| 发现一处未达要求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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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绿地环境卫生整洁,无污物、垃圾;(2分)
| 卫生不整洁,有污物、垃圾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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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5园林设施损坏、树木倒、断,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的,及时处理(1分)
| 未及时处理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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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居住小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
居住小区植物生长良好,修剪、浇水、施肥养护到位,绿化景观效果好,做到无死株、无黄土裸露、无病虫害,无绿地被侵占现象(2分)
| 各居住小区园林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浇水、施肥养护到位,否则每处扣0.5分,出现绿地被侵占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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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督办和投诉事项处理
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有记录,对每一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市民、媒体反馈答复并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处理率合格标准为100%(1分)
| 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处置情况记录不详细扣0.5分,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处理率合格标准低于100%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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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生态环境
(共6分)
| 6.6.1生态体系
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2分)
| 城市大环境绿化效果不明显扣1分,
城郊绿化尚未形成一体化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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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防护绿地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1分)
| 未按要求建设防防护绿地的扣1分,
效果不好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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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河道、湿地
6.6.3.1城市水体岸线绿化良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驳岸和河床处理符合生态学原则,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绿色风光带(2分)
| 城市水体岸线绿化不美观、驳岸和河床简单采用硬质化处理扣1分,生态和景观效果差且不能形成城市特有的绿色风光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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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2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湿地公园(1分)
| 城市湿地资源没能有效保护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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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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