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强降雨救灾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民明电〔2010〕33号)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
由于受弱冷空气和南海辐合带共同影响,10月14日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了强降雨过程,特别是东部、中部地区出现连续强降雨过程。根据省气象台预报,未来2天,我省大部分地区还将继续保持强降雨天气。为切实做好当前强降雨各项救灾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救灾应对工作
各市县要积极加强与国土资源、水利、气象、海洋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发展情况,切实做好各项救灾应对工作。要严密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等,尤其是五指山、保亭、陵水等山区市县要密切防范因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对强降雨可能造成灾害的地区,要及时转移危旧房屋及低洼、危险地段等危险区域群众,提前将所需生活物资准备到位,妥善安置紧急转移受灾群众。
二、继续做好灾民安置,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前一阶段,我省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数量偏多。目前,文昌、万宁等市县仍有部分灾民安置在集中安置点内。未来几天,受强降雨的影响,部分市县可能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切实做好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同时,文昌、万宁等市县要继续做好集中安置点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并指派专人负责,保障好全部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各市县民政部门要严肃值班纪律,切实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电话、手机、传真、邮箱畅通无阻,确保信息传递上下无阻,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灾害发生后,要视受灾情况及时启动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灾情,及时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救灾工作。
四、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报告灾情
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自然灾害统计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灾情随时上报,并安排专人负责各方面信息的汇总、会商及评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