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对象推荐及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深卫党办〔2010〕17号)
市委卫生工委各隶属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我系统的创先争优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对象”推荐及有关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党建工作示范点”和“科学发展带头人”培育对象的推荐上报工作。培育对象分为“市级、工委系统和基层单位”三个层面。第一批培育对象的推荐,要求每个隶属党组织至少向市委卫生工委推荐“示范点”和“带头人”各1个,单位党员较多的党组织可以适当增加推荐数量,但一般不超过各3个;同时填写《培育对象推荐表》(见附件),工委将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择优推荐市级培育对象,并确定工委系统的培育对象。基层单位的培育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研究确定,培育成熟后可逐级推荐上报。各单位的推荐结果请于11月12日前上报市委卫生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人口计生委309室)。
二、继续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我委之前的工作部署,认真填写《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双月报表)》、《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周报表)》(见附件),按时报送市委卫生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做好信息、活动总结的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对活动中形成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形成信息报送给市委卫生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党组织在活动中评优表彰的依据)。各单位要对前段时间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的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委卫生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木秀 肖燕 电 话:25533022 25628346 邮 箱:yz3309@126.com
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
附件1
市级、工委系统“党建工作示范点”培育对象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