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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入汛以来,我市气候异常,部分地区遭受暴雨、冰雹袭击,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时有发生,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防汛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二、积极预防,确保安全。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城乡兼顾,加强沟通配合,做好雨情、汛情、险情的预警预报工作,保证信息及时传递。要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及设备,切实提高应急抢险队伍防汛抢险实战能力,并加强与驻地部队、武警的联系,确保遇到险情拉得出、顶得上。全力维护排洪道及相关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加快对危漏房屋的摸排和维修加固,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力度。全力做好可能因暴雨发生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雷击灾害防范工作,防止出现洪涝、城市内涝、交通堵塞,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逐级落实防汛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检查,查责任落实、预案制定、物资储备、通讯保障、隐患消除等内容,特别是要深入防汛一线,加强对河洪道,重点防洪设施、病险水库和地质灾害频发地段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汛期不过,检查不止。严格落实防汛各责任单位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水库、河道等重点防汛区域要严密关注汛情发展,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灾情后,县区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保证抢险救灾高效得力、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善后工作妥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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