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协助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航空运送。
山西保监局:负责协调组织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太原铁路局:负责协助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铁路运送。
省军区:负责协调驻晋部队系统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省指挥部的要求,按照《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组织驻晋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省武警总队: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省指挥部的要求,按照《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和《武警部队抢险救灾实施办法》,组织所属部队参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在省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动物疫情诊断、疫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2.5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1)应急处置组。
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组成部门: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山西保监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职责:组织落实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2)卫生防疫组。
牵头部门:省卫生厅。
组成部门: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职责:负责组织疫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和人畜共患病防疫工作。
(3)物资保障组。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组成部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太原铁路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筹集、发放、管理、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工作,保障应急所需经费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调组织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落实应急处置人员工伤待遇政策。
(4)治安保卫组。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组成部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职责:负责动物疫情处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5)新闻报道组。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新华社山西分社、人民日报山西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山西记者站、中央电视台太原应急报道点、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新闻网。
职责: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宣传报道应急工作。
(6)咨询专家组。
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组成部门: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