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内容
(一)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县城以上城市重点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居民生活区、旅游景区(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强化铁路、公路、河道的绿化、美化和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农村以清除各类积存垃圾为重点,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村容村貌和村民室内外卫生整洁有序。
(二)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卫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收集、清运和处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农贸市场和重点场所、行业的卫生监管大力开展城乡农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进一步加强学校、车站、城中村、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和农民工聚集地以及乡镇集市、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和“五小”行业、旅游景区(点)卫生的监督与管理,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旅游景区(点)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宣传防治知识,制订防治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加快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积极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条件的市、县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镇延伸覆盖,建立农村清扫保洁机制和环卫管理网络,农村垃圾管理逐步实现“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
(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