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2011年全省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统计局对2011年统计制度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和修订。省统计局提出的《关于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2011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2011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意见
(省统计局 2010年10月)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本着“突出重点项目改革,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推进标准化进程,提高统计效能”的原则,对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和修订。为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2011年全省统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革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计标准的变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由过去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由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二是基期的变化。GDP核算可比价计算基期由2005年调整为2010年;流通消费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统计的调查基期统一调整为2010年。三是统计方法的变化。工业品价格指数的计算采用国际上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链式指数: 用文字表述简化为:本月定基指数=本月环比指数×上月定基指数)计算定基指数,并通过定基指数推算同比、环比和其他各种基期的价格指数。四是统计调查频率的调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改季报,能源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月报改季报,工业财务表季报改月报。五是部分专业报表和指标的调整比较大。能源统计扩大了范围,增加了指标;服务业统计得到加强,新增文化服务业财务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等等。以上改革内容从2011年定期报表开始执行。
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修订对我省的影响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调整的影响。根据2009年年报测算,按照新的统计标准,全省新口径规模以上工业单位数2453个,比原口径4023个减少1570个,仅为原口径的61%。其中,大同、忻州单位数减少比例超过50%。主要经济指标工业总产值新口径9073亿元,为原口径9250亿元的981%,下降19%;主营业务收入新口径为89851亿元,为原口径91397亿元的983%,下降17%;资产总计新口径146414亿元,为原口径154245亿元的949%,下降51%。工业增加值新口径32463亿元,为原口径3313亿元的98%,下降2%。